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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五篇(五)(2 / 2)

君奭》里出现的说法:“故一人有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或是如《左传》里所记录的筮例,直接讲“筮之,遇×之×曰”。这些明显的是讲占筮和筮例的。《比》篇里所出现的“原筮”这个字眼,而结合《比》篇全文来看,根本不是讲什么占筮算卦的,是在讲邦国之间走结盟的政治道理。而不能见到一个“筮”字,就认为是讲卜筮之法的,也就认为《周易》是卜筮之书的错误认识。而今却有读者这样认为:“《周易》"蒙"卦卦辞有"初筮告","比"卦卦辞有"原筮",一个"筮"字即说明《周易》是占卜吉凶之书。”这犹如郭沫若的认识,见今本《周易》里有“鱼”与“猎”字,就联想《周易》是“渔猎”时期产生的错误说法。见《周易》一书里有“筮”字,就认为《周易》是卜筮之书,这种武断说法,却让人不可思议了。

“筮”字在《比》篇里借用来,也是一个顺理成章的事,哪里是讲筮卜的呢?《比》篇是在讲政治道理的,是很理性的东西,与筮卜书讲如何问卜吉凶福祸完全是两码子事。

《周易》不是占筮之书,自然也不涉及如何占筮的。你若想学算卦,把《周易》一书记的倒背如流,你也不会算卦(《左传》里称“筮”,后也称“卜筮”),反而会从中看到不少政治哲学道理。

这正是《周易》原初就是讲政治道理的,而非是卜筮之书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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