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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三十九)(1 / 2)

对于“第五爻壬申化巳未火,火克本宫为鬼,是伏尸鬼,申化未是西南方也”说法,这是解释为何西南方有伏尸的根据。“天风姤”卦第五爻是兄弟申金。天干是“壬”,这“壬”是按“乾金甲子外壬午”按排得来的。“天风姤”卦四爻为壬午,五爻为壬申,六爻为壬戌。这是“纳甲”装进去的干支。“壬申化巳未火”是通过爻变来看而得出的说法。“姤之鼎”的变卦“火风鼎”外卦是“离卦”,内卦是“巽”卦。主卦(即“姤卦”)第五爻纳甲后是“壬申”,而变卦(即“鼎卦”)第五爻纳甲后是“巳未”。这“壬申化巳未火”都是有出处的。“巳未”的纳音五行是“天上火”,这“火”能克“金”。乾宫的“金”,口诀是“克我者为官鬼”。所以得出“火克本宫为鬼,是伏尸鬼”。“未”的方位排在西南方,故“申化未是西南方也”。这与管辂之术那样,其说法都是有来头的,不是凭空而来,都是从卦象中得来的。即有“因”的,不过这“因”是假之“因”,是寻不出真之“果”的。

《火珠林》里所说的“掘下五尺见石者,土类五也,离穴四十步有伏尸者,壬申金,重数四,加丑未土类五,二五成十,并申金四是四十步也”。

这是回答断出“五尺”与“四十步”的卦象。十位数字与五行、方位都有相配。“五、十为中央土,四、九为西方金”。所以一卦中能看出很多取象的,似乎没有算不出的事情来。

那么“出刀伤人者,壬申乃剑锋金;主火灾者,巳未化火”的说法,这刀伤人者是看世爻壬申的纳音剑锋金联想出来的。“主火灾”是从“巳未”的纳音“天上火”联想到的。

再听听“西南的柳树”是如何得出的。“树旁者,巳未火鬼与壬午木合位,壬午乃杨柳木也”。“壬午”的纳音是“杨柳木”,这就联想出柳树来,若没有柳树,是杨树也对。若没有杨树,有其他的树也不错,没大树,小树也不为错,是难不着算卦的。卦理是个很宽泛的解释法,你若敞开联想,占一卦可以无所不能的联想到很多的东西。即使天上飞的,地下爬的,都能从卦象中联想出来。《火珠林》筮法就是这样解释如何断卦的,岂不感觉有一种熟悉感,那不是与《左传》里记录的阳虎们为赵简子断卦上的类似么?都是那种类比、联想、附会的伎俩。

现在流行的“六爻八卦”,就是京房的纳甲筮法,完善于《火珠林》。而《火珠林》开篇卷一是“易中明义”,也就是我们上边已引述并分析其中所问答的断卦方法。

《火珠林》第二卷(或称第二章,或节)是“六亲根源,卦定根源,六亲为主,爻究旁通,五行而取。

注云:根源者,八卦之主宫也。而原有六亲旁通者,六爻之飞象也,而上下相乘。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而定四时六亲者,主宫也。六爻,父,子,兄弟,妻财,官鬼,定一宫管八卦,七卦皆从一宫出。旁通者,上下宫飞象六爻也。盖本宫在下为伏之六亲,旁宫在上为飞之六亲,如六壬课有天盘,地盘,先看六亲之下。后看六亲之上,所乘得何爻,而辩吉凶存亡也。

或问:六亲为主,父母,兄弟,妻财,子孙,官鬼,只有五件,而且六亲何也?答曰:卦身当一亲……。”

这是讲理论,从理论到卦例的解答,这比《京氏易传》的八卦分宫纳甲理论框架详细和可操作性大多了。总之,就那么些构件:六爻、五行、六亲、世应等,知道如何按装那些零件就能算卦去谋财害命了。

我们再看《火珠林》“5”(或称卷5)里讲的内容。

“世应相克:旁爻持世,旺相得地;渡与动爻,不克方是。

注云:占财,子孙旺相,妻财持世;占官,父母旺相,官鬼持世。以上皆可许,忌应爻,动爻克之,世爻乃我家情由,应爻为被之事理。或问:忌动爻应爻墓克之如何?曰:占财要财爻持世,占官要官爻持世,若应爻是世之墓,动爻是世之墓,皆不中也,墓是自墓,克是自克。”

这是讲如何断卦的,那么如何断呢?各种占筮术都是千变不离其宗。这“宗”就是阴阳五行生克,旺、相、休、囚、死。所谓旺、相、休、囚、死,就是指五行在四季中被规定的不同情状。如“木”旺于春,死于秋。春天是木当令,秋天是金当令,金能伐木。这是观察自然比类抽象出的一套理论。

“五行”(即金、木、水、火、土)在四季中的旺、相、休、囚、死,也有口诀,这是“术数”上的基本东西。凡“术数”书里都有详细的讲述。算卦把一套抽象的理论套在人事上,就想推断出个吉凶来。你看若要问财,看子孙爻是否旺相,妻财爻是否持世。这种规定真的就能得出所问的结果吗?某人想问问能不能发财,若占出一卦,卦象是子孙旺,而又是妻财爻持世,按卦理说,这人就要发大财,可这人早已下岗,没有了工作,没了单位,吃饭都成问题,怎么去发财呢?一卦能决定发财吗?显然是不能的,只是一种游戏而已。问财,看财爻,这是有神论下的“类比思维”,是古人的方**。无论各种占术之种种规定与说法,自不说相互矛盾,及自相矛盾,但都发展并延续着,是随着帝王制度的朝代延续而延续了二千多年。而“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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