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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二十八)(2 / 3)

“中央土,其曰戊巳”,这是把“土”配季夏之未了。

而《管子·五行》篇中又有这样的说法“五声既调,然后作五行,以正天时,五官以正人位,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日至,睹甲子,木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丙子,火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戊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庚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毕;睹壬子,水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这是一年内每一五行主72日的说法。《管子》与《吕氏春秋》都是战国末期的书籍(《礼记》里的说法与《吕氏春秋》里的五行配时序相同)。那么先秦时期对五行中的土配时空就出现了两种说法,一是“土”配季夏之月末,这是《吕氏春秋》“十二纪”里的说法。而《管子》一书里出现了两种说法,即矛盾的说法。即在夏时里说“中央曰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这加在夏三月里,以阐述了“曰阴,曰阳,阳生火,以丙丁之日发五政”。说明夏季三个月份是“火”五行主令。以丙丁为纪。可又加在中间说了“土”“实辅四时”。这“土德实辅四时出入”并不明晰,还不能认为是“土”五行主令四季末的概念。并切在“五行”篇中已把“土”与它金、木、水、火五行平分到一年内,各主72日的说法。所以先秦“土”主时节只有两种说法即主季夏(农历六月)末说与主七十二日说。而到西汉前期的两部重要书籍《淮南子》与《春秋繁露》对先秦五行中的“配”时空的两种说法全部的继承了下来。如《淮南子·天文训》中说:“壬午冬至,甲子受制,木用事,火烟青七十二日。丙子受制,火用事,火烟赤七十二日。戊子受制,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庚子受制,金用事,火烟白七十二日。壬子受制,水用事,火烟墨七十二日而发终,庚子受制。”又说:“东方木也,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其曰甲乙。南方火也,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其曰丙丁。中央土地,执绳而制四方,其神为镇星,其曰戊巳。西方金也,执矩而治秋,其神为太白,其曰庚辛。北方水也,执权而治冬,其神为辰星,其曰壬癸。”

这是《天文训》篇中先说“土执绳而制四方”后,又说“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而《天文训》篇里又说:“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己午,火也。戊巳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子生母曰义,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专,母胜子曰制,子胜母曰困。”

这里说的“四季土也”与“七十二日”说,还没有明晰出一年的具体时节里。

而《淮南子·时则训》里对五行中“土”配时空似乎又与《天文训》里的说法相矛盾。《时则训》里这样对五行配一年中的季节按排:

“孟春之月,招摇指寅,昏参中,旦尾中,其位东方,其曰甲乙,盛德在木……”

“仲春之月,招摇指卯,昏弧中,旦建星中,其位东方,其曰甲乙……”

“季春之月,招摇指辰,昏七星中,旦牵牛中,其位东方,其曰甲乙……”

“孟夏之月,招摇指己,昏翼中,旦婺女中,其位南方,其曰丙丁,盛德在火……”

“仲夏之月,招摇指午,昏亢中,旦危中,其位南方,其曰丙丁……”

“季夏之月,招摇指未,昏心中,其位中央,其曰戊巳,盛德在土……”

“孟秋之月,招摇指申,昏斗中,旦毕中,其位西方,其曰庚辛,盛德在金……”

“仲秋之月,招摇指酉,昏牵牛中,且觜中,其位西方,其曰庚辛……”

“季秋之月,招摇指戌,昏虚中,旦柳中,其位西方,其曰庚辛……”

“孟冬之月,招摇指亥,昏危中,旦七星中,其位北方,其曰壬癸,盛德在水……”

“仲冬之月,招摇指子,昏壁中,旦轸中,其位北方,其曰壬癸……”

“季冬之月,招摇指丑,昏娄中,旦氐中,其位北方,其曰壬癸……”

《淮南子·时则训》中对五行中的“土”,按排为季夏之月,即农历的六月。这就出现了三种说法,一是:“戌巳四季,土也。”二是:“土用事,火烟黄二十七日。”三是:“季夏之月,其位中央,盛德在土”。一本书中,出现了三种说法,可是汇集了众家之说。

到《春秋繁露》一书时也是两种说法,《春秋繁露·五行对》里说:“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里又说:“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杀,火主暑而水主寒,使人必以其序,官人必以其能,天之数也。土居中央,为之天润。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故五行而四时者,土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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