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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八)(2 / 2)

本的错误说法。

如下面里的图示演示:

(本)(变)

一一一

一一一

∧?一∧

∧x∧一

∧∧∧

∧?∧∧

(观)(否)(渐)

而是史巫用揲蓍推演出六个数字后,按成卦法则转换成“六联体”符号,就知是《观》卦了。同时按成卦法则规定的“大”、“小”奇偶数(春秋筮例中还没有阴阳说法)为“变数”,也就知道《观》里的第三繇画是个“繇变”,目的是得出“繇辞”,而不是再变出新的一卦画符号。如上面“第二步”中的《观》结构形式里第三繇辞的“繇题”是“否”。已知起筮时,这一繇辞是个“繇变”,假如规定是要按这一繇辞,推断人事吉凶的,史巫起出这一‘卦’时,就会说:“遇观之否曰:观国之光,利于宾于王。”这“否”是《观》里一繇辞的“繇题”而已,而不是又变出了所谓的六十四卦里的《否》卦。故不能认为《左传》里的“观之否”是“变卦”筮法,而恰当的称法,只是个“繇变”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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