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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二十三)(2 / 2)

性的一面。京房奏行的“考功课”后,遭到权臣、中书令、石显(宦官)和显友五鹿充宗(尚书令)的嫉恨。这种事自然是帝王身边受庞与失宠常见的权力斗争,也是帝王专制里不是外戚当政,就是私家奴才宦官当政的必然。最后京房成为权力者争斗的牺牲品,京房自己设套(提出的考功课吏法)而被石显等反套死了。后石显等抓着机会奏皇帝让京房到一郡里推行其提出的“考功课吏法”实验。京房自知已回天之力,在去魏郡太守职上,月余下狱,尔后弃市(在人聚集的地方被杀头),年四十一岁。京房的死不是死于他的术,而是死于他提出的政治改革。京房的死,正体现了专制帝王时代里,精英学者的悲剧人生。京房根本不可能从“考功课吏法”上能匡正帝国的危急,整个二千多年的后封建社会里都不可能解决那种危急与矛盾。帝国里的危急不在于“考吏治”,而在于“考皇制”,才是根本出路。考吏治是治标,而考皇帝制才是治本。

而京房一个大讲阴阳灾异占候学说的人,而得到皇帝的信任后,想从整顿吏治上改变国家的重重危急局面,那只能是白日做梦。京房也明智的知道只是想借着皇帝的力,推行“考功课吏法”来解决帝国出现的危急问题,若一旦让其离开皇帝身边去到一个郡里推行“考功课吏法”,就感到无比的恐惧降到头上。京房也清楚皇帝是包围在宦官与宠臣之中,随时听信他言,而改变初衷的人。京房终于应验了《系辞传》里那句经典的话:“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京房因做事不密,而失身。

正如班固在《汉书·卷七十五》里对京房总结与评价的很有见底:“赞曰:‘幽赞神明,通合天人之道,莫著于《易》,《春秋》。然子赣犹云‘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已矣。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其纳说时君著明者也。察其所言,仿佛一端,假经没谊依托象类,或不免乎‘亿则屡中’。仲舒下吏,夏侯囚执,眭孟诛戮,李寻流放,此学者之大戒也。京房区区,不景浅深,危言刺讥,构怨强臣,罪幸不旋踵,亦不密以失身,悲夫”。

史家则能从历史观“象”中看的清楚,这一段可说是总结了西汉“象数”学的发展过程,总结论述的很是恰当。在历史家眼里那些“象数”之学是害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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