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这些与案之人无论犯了什么大罪小罪,始终都是我们商号的人,都在替商号办事。于情于理,我都该为他们负一些责任。”
万庆祥来这么一出,识他之人都知道他突然假慈悲,是要开始顺水推舟安排退路了。而被蒙在鼓里的人,却都以为他是大仁大义。
“孙大人,此事我万某人也有驭下不严之责。不如就依‘商十律’,对于乱行非本行之买卖的商号,处以罚银。至于罚银的数量,孙大人开多少,我都照付不误,绝不眨一下眼皮。”
杀人砍头之罪,被他以一条“商十律”轻飘飘带过,脱罪手法也是无出其右了。
“另外,我愿自掏腰包,补偿与案的受害者之亲属。虽说我们万州商号也是受害者之一,但无论如何此事都是因我们而起,我万某人愿代商号上下数百号人领罚。”
他说得大义凛然,这一下反是为商号又竖起了一个牌坊。罚银换来名声,未必算得上亏损。
见孙咏志久久不语,万庆祥又是说道:“孙大人可得顾全大局啊…那些个受害人需要这笔钱,咱长乐城又何尝不需要。拿着银子,再为长乐添砖加瓦,何乐而不为呢?”
他这话已是说得露骨之极,既是在摆台阶安抚人,也是在敲打警告着孙咏志。而这行贿的手法堪称登峰造极,偏生孙咏志还无法拒绝。要知道,长乐城的发迹,一半靠的就是万庆祥的银子。也正如他所说,长乐要再进一步,也离不开他的银子。
万庆祥的眼中流露出戏谑之意,似乎是在说着:老子给你银子,你就必须得接着,不想要还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