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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签约黎紫(1 / 2)

“那女孩是怎么回事?”杜素华拿着刚跟黎紫签下的艺人经纪约,进入孙霖的办公室问。

今天孙霖一到办公室,就让她准备一份新人合约,合约年限还定成了十年。

老板交待的事,她自然照办。

没过多久,就见到一个中年男人领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进来,并签下了这份长达十年的卖身契。

此时她才知道,要签约的对象居然是一个还不满十四岁的小女孩。

年纪这么小的一个小女孩能干嘛?她都有些怀疑自家老板的用心了。莫不是有着某方面的倾向?

听说,香江不少富人都有这样的嗜好。

孙霖接过杜素华拿过来的合同看了一下,确认艺人和监护人都已经签好以后,递回给她,“你拿到财务那边去备一下案,然后就归档吧。”

这段时间,雨林音乐的员工也增加了一些,其中就有财务这个关键位置。

怎么说也是月营收过百万的大公司,连一个专业的财务都没有,实在说不过去。不管是报税还是避税,都需要这样的专业人士来负责。

想了一下,孙霖还是跟杜素华解释道:“黎紫是我在健身中心碰到的,看她形象不错,身上很有一种星味,而且她的嗓音条件也还行,所以就签下来了。我后面准备打造一个偶像女团,黎紫就作为第一位储备成员吧。”

孙霖之所以签下黎紫,固然有前世情怀的因素在里面,但又并不完全是这样。

就像他所说的,他是真的觉得黎紫这个女孩具有偶像气质,具备成为自己摇钱树的潜力。

有些人,论演技,你很难说他演得有多好,论唱功,也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说到代表作,也是寥寥无几。但他就是红,就有观众愿意为他买单。

黎紫无疑就是属于这样的人。

前世黎紫演过的电影里面,也就只有一个“小结巴”让人印象比较深,电视剧方面除了一个赵敏,也没有太多亮眼的表现,专辑出过两张,反响也只能算一般,连白金销量都达不到,但这并不妨碍她成为90年代香江女星的一个重要记忆点。

孙霖愿意把她当成一颗摇钱树来培养,也正是基于这一点。

当然,人财两得,这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孙霖也不否认自己有这方面的意思,只是这层意思,就没必要跟杜素华讲了。

“你准备打造偶像女团?”杜素华有些惊讶的问。

她还是第一次听到孙霖有这方面的计划。

在娱乐圈混了这么多年,偶像团体这个东西杜素华当然不陌生。

在RB,这是一个很流行的东西,只是在港台地区,却还没有成功的例子。

孙霖点点头,“确实有这方面的计划,但并不是现在,现在时机还不成熟。”

要说到80年代港台地区的偶像团体,最成功的莫过于“小虎队”,但他们的成功是在80年代末期。

与其说小虎队的成功是飞碟唱片的成功,还不如说这是时代的成功。80年代末期,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家庭录像机不再只是少数有钱人家的专属。

家庭录像机的普及,让更多的年青人可以通过录像带MV,看到他们的舞蹈,看到他们装酷耍帅,从而引起无数年青人的追捧。

港台地区的偶像团体的成功,跟家庭录像机的普及密不可分。

现在的香江,显然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看看新艺城打造的开心少女组就知道了。

通过《开心鬼》一炮而红,开心少女组的起步比起小虎队不知道强出多少倍,但最终还是没能翻起多少浪花。

按照孙霖的设想,这个偶像女团可以从现在就开始培养,经过两三年的专业训练,等她们可以出道的时候,时机也就合适了。

至于说用两三年时间来培养一支偶像女团,时间会不会太长。对比一下日后南韩那边的练习生的培养周期,这个时间还真不算什么。

南韩那边的公司对偶像艺人虽然都比较苛刻,但他们在培养练习生方面确实很舍得投入。

孙霖现在给黎紫签的是C类的新人合同,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每个月只有800块的工资作为基本生活保障。三年时间,给她的工资也不过只是三万港币不到。

这三万块钱的投入,平时给她接个什么活,或者是在公司的MV里面出个镜,就补回来了。

稳赚不赔的一笔买卖。

我们孙总就是这么大方,就是这么体贴的照顾着自己前世的女神。

黎紫小盆友同样非常高兴,她现在每个月可以赚到800港币的巨款,成为家里仅次于她妈妈的顶梁柱。还有接触自家偶像,成为明星的机会。

美滋滋的!

听到孙霖这么说,杜素华也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现在搞就行,她还真怕孙霖一时头脑发热,就去搞什么偶像女团,这可是个扑街的东西。

他现在最要紧的是准备自己的第二张专辑,彻底奠定自己在乐坛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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