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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确定称呼(2 / 2)

没有特意提你的名字。”

十四表示满意。这是她跟梅行之商量好的,让他看着把破获案子的功劳安在别人身上,写卷宗上报的时候别提她的名字。

这桩生意成了,她已经得到了足够的回报,没必要再跟官府的人挣功。她很清楚自己没那个资本,也不想自找麻烦。

所以特别爽快地把功劳推了出去,换人情也好,还人情也罢,随便梅行之处置。

“官府只接到了七户人家报案,在贼人的窝点却找到了十名女童。”梅行之开始简单地跟十四介绍案件的调查结果,“其中有三名并非县城的住户,而是黄粱县周边的村子里的。家中女儿走失以后,他们并没有去县衙报案。”

这个结果,十四已经猜到了。因为当夜从土堆里挖出来的三具尸体,其中有一个她认识。

她记得那个小姑娘叫小草,小韦村的孩子。她跟肖砚还住在小韦村的时候,那个小姑娘还去找肖砚玩儿过。

因为大历朝站在权利顶峰的是女帝,所以女子的地位相较于周边国家要高不少,风气也相对开放。但是这只是相比较之下的结果,单纯地就男女地位而言,女子的地位仍旧是远远不及男子的。

生在权贵人家还好一些,若是生在贫苦人家,女孩儿的命当真如草芥。能养大的话,可以给家里换一笔嫁妆钱。

要是养不大,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相较于可以传递香火的男丁,女孩儿夭折的话,家里人会容易接受很多。

再者,乡下人家里穷苦,他们有限的银钱,几乎不会往衣食住行以外分配。跟官府沾边儿的事情,就意味着要花钱,他们不会为了一个不能传递香火的女儿多花这个钱的。

像梅知雪这样的家室的女孩儿又有多少呢?可以说这次如果不是梅知雪也被劫了,先前被劫走的那些女孩儿都会像土堆里那三名女孩一样,静静地在深山老林里被人吸干了血死去。

等终于被找到的时候,可能尸体的原貌已经辨认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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