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上7时左右, 南山市刑侦支队收到一个匿名举报电话,举报人是女性。举报人称当晚7点30分左右,有两名东北来的毒品贩子准备在温泉旅馆与毒品贩子交易毒品,并特别强调此次交易额在百万元以上。当问及举报人有关情况时,举报人却什么也没有说就挂断了电话。
虽然是匿名举报,但警方并不敢掉以轻心,于是警方立刻通报温泉派出所,要求他们马上去温泉旅馆核实是否有两个东北来的人入住,如确实有,就设法控制起来,缉毒支队与刑警支队的警察正赶赴现场。
温泉派出所值班的副所长接到指挥中心的电话之后,深感事态紧迫,一分一秒都延误不得,于是连警服都顾不上换就急匆匆地率两名警察赶到温泉旅馆。
一查入住登记,果然有两个东北来的客人入住,入住时间是当天下午6点20分。确认那两个东北人是住在二楼的201房间之后,张副所长考虑到身着警服目标太大,稍有不慎就会打草惊蛇,过早暴露警方的行动,于是决定带警察到旅馆外面监控。没想到他们刚要出门的时候,与大门正对的楼梯口出现两个神色慌乱的男人。张副所长用眼光问询总台小姐,总台小姐让人不易察觉地点点头,意思这就是那两个东北人,但是没有等张副所长回过身来,那两个东北人已经掏出枪来冲着距离他们最近的警察开了两枪,随即掉头往回跑。
张副所长顾不上察看被击中的警察伤势,就与另外一位警察紧追上去,最后在旅馆的后花园里僵持了十几分钟的样子,等到缉毒支队和刑警支队的警察赶到,经数度枪战,最后击毙那两名持枪案犯。
让刑警支队队长田春达深感遗憾的是没有活捉那两名持枪案犯,但同时他也清楚地知道,在那种情形之下,活捉谈何容易,从事毒品犯罪的人大都是亡命之徒,也大都是惊魂落魄之辈,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做出近似疯狂的举动。但一见穿着警服的警察就开枪,让田春达总觉得有些怪,尽管这种行为屡屡发生过,但从以往的案例来看,一般都是在案犯确定自己已经暴露给警方之时才会如此。那么那两个案犯又是如何确定这一点的呢?首先在现场并没有发现一丁点儿毒品,当然作为通常的毒品交易方式,现场没有发现毒品也是正常的,极有可能是藏匿在另外的地方,待到自认为安全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然而案犯身上没有毒品,相对而言就应该心虚的程度小一些,不至于一见警察就开枪呀。一见警察就开枪,显然他们确定自己已经暴露给警方了。那么他们是如何确定的呢?一种可能是有人通风报信,告知他们已被人举报。但从现场情况来看,这两个人没有手机之类的通讯工具,一入住温泉旅馆,与外界的联系仅仅依赖于旅馆房间里的电话,但据旅馆确认,那两个人进入房间之后,没有使用过房间电话。旅馆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恰巧那几天旅馆的外线电话出了故障,还没有修好,内部电话畅通,外线则根本打不出也打不进。也不可能是入住之前确定自己暴露的,否则的话他们还会老老实实地入住吗。
另一种可能就是见到什么人之后方始确定。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当时他们见到与此案有关联的唯一的人就是送钱去的那个年轻女子。据总台小姐证实, 大致在当晚7点20分的时候,一个年轻女子手里提着一只黑色的密码箱走进旅馆,她先是到总台询问,是否有两个东北来的客人住在这里,得到肯定答复后,
她便用总台的内部电话往201房间挂通了电话, 告知自己是张先生派来送材料的。随后不久那两个东北人其中一个走到楼梯口对着女子招了招手,女子便提着
箱子上楼了。也就是她上楼不到十分钟的光景,派出所的人就到了,其后便发生了
枪战。
田春达看到这里,反倒觉得越看越糊涂。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从现场勘查记录得知,在201房间里发现了那个女子的尸体。是被利器刺杀的,两刀刺入腹部,刺得很深,另外两刀刺入心脏,剌得很准,想必凶手力大如牛,而且也是行家里手。
同时现场发现那女子提来的箱子里装着一百万现金,不过全是假钞。有一
点田春达并不糊涂,十有八九是东北人发现送来的全是假钞,自然认定自己被对方出卖了,一怒之下动手杀死送假钞的女子,然后仓皇出逃。当看见警察更加证实了自己的认定,于是先开了枪。这一点假设大致是与事实八九不离十的。然而让田春达不明白的是,那个女子究竟与此案有多么深的关联?假如认定女子是这次毒品交易的一方的代表,那她的举动就是反常的。第一个反常是她进入温泉旅馆后的举动。照理而言,这次交易的时间与地点可能都是她这方面安排的,既然如此,那送钱来的女子应该知道东北来的人住在哪里,也应该知道住在几号房间,即使是某种原因不知道,也应该在没有外人能够旁听到的地方用电话或者别的什么隐蔽方式确定以后再进旅馆。而不会若无其事地到总台询问,也不会旁若无人地打电话到201房间。如果她深知此案内情,不会如此张扬。如果她知道箱子里的一百万全是假钞,便不会来的。这是第二处反常,因为这一百万假钞制做得并不高明,识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