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这个女人是和男人一起来到现场后溺毙的,这就有被对方推进河里的可能。她手脚上的数处擦伤可以推定因抵抗而产生的。所持的手提皮包被抢走是一种看法,然而,为了不使女人的身份暴露而把它带走应该是较为自然的看法。这么一来,她生前有过的性-交可能不是出自于心甘情愿,而是男人以暴力所得逞。
这个男人带着女人于傍晚7点前来到现场闲聊。后来男的向女的要求媾和。这时由于女的不肯,男的就使用暴力得逞。事完之后,女的对着男的破口大骂。结果,男的在恼羞成怒之下,将女的推进河里去——这样推测已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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