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价的老秦,眼中似笑非笑,似哭非哭,老秦连连摇头感叹到,“三十金,我要了”说话间也不抬头,也不管是否别人对他投来质疑的眼神。
价到三十金,也就没有人敢继续加价了,寻常百姓,一年的收入也不过一二十金,出三十金来买这样一只只能当家宠的动物是没人愿意的。看热闹的人也慢慢散去些许,留下了的都是想看老秦直接掏钱的,也有些是对这样一只神物望之而不得的惋惜。
中年男子说到:“好,你要了,那拿钱吧!”说完一手将鹿狐往自己怀中揽,一手伸到老秦面前示意。
老秦咂了咂嘴,伸手入怀,掏了许久,面露难色地望着中年男子说:“你在这等会儿我,我回家去取,片刻就来。”中年男子立马露出鄙夷的神色,正欲开口讽刺,一记响亮而年轻的男声传来。
“五十金。让给我吧。”
两人纷纷回头,正欲散去的民众也随这记声音而聚拢而来。
来人丰神俊朗,一袭明黄色镌有流溪香锦花色的袍子,白狼毛镶边贯交领袖口,披着的是黑熊彩雀羽交织而成的风帽,手里握着的是一把娇美精致的纯铜暖炉,站在一群穿着兽皮虎缎的人群中如鹤立鸡群,煞是夺目。
“陆公子。”众人皆识这位陆公子,大名陆昭华。家中在朝无权无职,却掌握着整个洛雪城的金器古物生意,富可敌国,在朝无人不识,在野无人不晓,谁人都会给几分颜面于他。最关键的是,他和那位黄泉公子是好友。就连他身上穿的流溪香锦纹饰的袍子也是被特许的,除皇室之外,他陆昭华是第一人。
“陆公子,您也青睐此物?”中年男子见陆昭华大方出手,立马凑上前来,满脸堆笑。
陆昭华说,:“我看此物生得灵动,甚是喜欢。”说完,浅浅一笑,转头向老秦说到:“秦先生,可否割爱与昭华?”长得金粉银气,说话却彬彬有礼,这样的公子哥,也实属难得。
老秦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但又因价高者得这样的有言在先,自己又拿不出高于五十金的钱来,虽然他心中不快,但也只好说到:“陆公子,您喜欢您收了便是。”说完头也不回地钻出了人群,几步路远,回到自己刚才摆放虎皮的地方,捡起虎皮便离开了。
陆昭华,从袖中掏出一锭沉甸甸黄灿灿的金子递于中年男子,男子连忙一手将鹿狐轻轻地放入陆昭华怀中,一手接过金子到:“陆公子真是识货啊,五十金换一神物,值啊,值啊。”
陆昭华也不答话,双手温柔地抱着中年男子递过来的神物上半身,鹿狐长而松软的尾巴扫过雪地,也不挣扎,也不叫唤,似笑非笑的眼神也荡然无存了,任由陆昭华抱着转身离开。
众人这才完全散去,中年男子把玩着刚得到的金子看着陆昭华走了也径直转了身。
一切又归于平常,飘雪仍在继续,人们往来不绝。
陆昭华抱着鹿狐进了一家酒馆,酒馆三四层楼高,挂壁飞檐,房角深入雪地,木色在雪水的渗透下已成了深浆色。门前一棵与房顶齐高的梅树正朵朵花开,绯色的梅在雪中格外引人入胜,梅后有木匾额写着三个大字“醉不归。”
陆昭华是这里的常客,又是洛雪城鼎鼎大名的富商之子,所以在醉不归客栈里,唯独这样一个他能包得起整个四楼。而自从有了这样一个四楼以来,能上去喝酒的不过就是他陆昭华还有一个黄泉了。
黄泉果然在这里,黄泉是何许人也?洛雪城的子民都知道黄泉是城主的独子,是以后会继承城主之位的不二人选,但众人只忌惮于他的公子头衔却并不忌惮这个姓黄的公子。
陆昭华慢悠悠地上了四楼,只见黄泉生的剑眉星目,明眸皓齿,一身素色的流溪香锦袍子,不加任何其他配饰,只腰间一条金色缎带腰封便足以显贵,然黄泉身上似乎没有贵族公子的气息,论打扮,还不如陆昭华气派。
“这是个什么东西?”黄泉好奇地伏身过来,星目里波光流转,眉带笑意。
陆昭华一改众人前的端庄仪态,浅浅一笑,神秘兮兮地说“神物!”
黄泉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伸手去摸陆昭华怀中之物,却被陆昭华躲了过去,黄泉放下悬空的手,说到,“什么神物,我看啊,就是一只长角的狐狸而已。”说完,还撇了撇嘴角,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普通的狐狸能有这样的皮毛吗?”陆昭华一边说一边摸着鹿狐身上的毛发,通神赤黄,若黄金闪耀,没有雪花覆于上面似乎更是光彩夺目。
“我看啊,是青丘来的狐狸精,把你的魂都夺走了,晚上你可要注意了,小心她过来吃了你。”黄泉看着一直抚摸着鹿狐爱不释手的陆昭华说到。
陆昭华温润如玉,不似黄泉这般鬼灵精怪,他将鹿狐小心翼翼放在两人只见的酒桌之上,对黄泉说到“哪有什么青丘,不过是传说中的地方而已,你一个未来城主不替你父亲分忧解难,一天天地都看了些什么书啊?”
“父亲大人又不会听我的,我在皇城中整天无所事事,易长老的书阁都被我翻遍了。”
听到黄泉如此说,陆昭华噗呲一声笑出声来,说到“所以你就天天来烦着我是不是?我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天天都要来陪你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