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武侠修真>暗夜守火人> 第三章 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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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隔壁老王(1 / 2)

安青月是京兆府尹的女捕头,也是万叶秋的顶头上司。在这件案子中,一直相信他是清白的。

她是听其他捕快提到了万叶秋赌输了钱,要去当太监的事,赶紧骑马赶来阻止。见万叶秋这副德行,以为自己来晚了,估计已经错失良鸡了。

万叶秋知道安青月误会了,赶紧澄清:“头,我没那啥。我只是欠了人家包子钱,我说给他干活补偿,他还说我不配。”

安青月看了老板一眼,老板指了指铺子里面:“安大人,不是我不通情理,可您知道,今年这年景,哪还有人雇普通人干活的。”

铺子里面,一个清瘦的少年正在和面,那面团足有一人高,一人宽,少年眉心也有一个像火焰一样的纹路,但极小,也极淡,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他双手把面揉得上下翻飞,毫不费力。时不时的还能腾出一只手去剁旁边案板上的肉馅。包子铺用肉没那么讲究,都是筋头巴脑带脆骨的,比普通的肉难剁十倍。

那刀也比普通的剁肉刀大了一倍,厚重锋利,但少年的刀快得看不清起落,只听见骤雨般的案板声,面快揉好的时候,馅也剁完了。少年一手揪面,一手抓馅,两手一合,一个包子就出来了。

安青月点点头:“单魂力中品,想不到也屈身你这小小的包子铺了。”

老板叫苦道:“就这也不是我想用他,实在是他再三求肯。隔壁羊肉汤馆那个宰羊的还是单魂力上品呢。都是管饭不给钱的,就比谁家吃的好。今年中州大灾,流民遍野,这些散修也没法吃风喝露的活着,也得逃荒。京城肯定是逃荒第一选择啊。”

万叶秋也想起来了,这些日子流民确实不少。只是他自身难保,根本没心情关注这事而已,,没想到零工界也被内卷了。

安青月下马,掏出三十文钱,替万叶秋结了账。然后看着万叶秋说:“昨天就是最后一天了,舅舅压不住了,库银被盗的事,已经上报了。今天晚上,你就得被收监了。你的钱又都输了,搞不好要被判为罪奴的。我求舅舅借钱给你,可他担心,银子是在他府里丢的,他再拿钱出来替你脱罪,会被怀疑。眼下中州大灾,朝堂人人盯得紧,生怕会大洗牌,舅舅日子也不好过。”

她抬头看了城门一眼,低声说:“你骑上这匹马,快跑吧。”

万叶秋心里一动,看着卡哇伊的上司,看来这小姐姐挺护犊子啊。当然也没准是跟原主有点啥特殊情感?他不得而知,他逐渐恢复了原主的记忆,但并不能获得原主的情感。

记忆中安青月和原主的关系确实不错,但并没有过亲密举动,别说亲亲之类的,就连小手都没有拉过。所以他还真不敢肯定什么。

不过就冲安青月冒险让他逃跑,他就默默的认定,这是他在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恩人。

万叶秋的确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这匹青马看起来颇为神骏,现在出城,一天一夜跑出去个几百里不是问题。现在流民很多,朝廷未必会为了一个落跑的捕快大动干戈。

可是……万叶秋看着安青月,她怎么办?也许她会说是自己袭击了她,抢走了马。甚至她还没准会在自己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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膊上来一刀,这事她干得出来。可即使如此,谁又会相信她?

她在今年刚突破了十魂之力,现在是十魂力下品。她能当捕头,并不是只因为京兆府尹是她舅舅。就凭自己,一个连魂力都没有的捕快,能偷袭得了她?

就算陈府尹能保住她,可背着这个黑锅,她恐怕再也无法实现她的梦想了——当中州第一个女爵爷。安青月的名言:嫁什么豪门,我就是豪门!我自己当爵爷,谁想娶我就得进我的爵爷府。

虽然这个梦想一直是男人们私底下的笑话,包括她舅舅也这么认为。但原主没有笑话过她,万叶秋就更不会笑话她。

库银丢失后,没有当场把两人关押,而是允许他们参与搜寻,就是安青月打的保票。人若跑了,她第一个背锅。

所以万叶秋不能走。他闭上眼睛,把丢失库银那天的事从头到尾的想了一遍,然后对安青月说:“头,你如果真想救我,就帮我一个忙。”

安青月把万叶秋缉捕归案了。他和老王头被一起关进了京兆府的牢房。这是安青月的要求:“咱们府里出的事,自当由咱们自己先查。真查不清了,再转给刑部。”

陈府尹当然知道安青月有私心,不过刑部既然没催,他也乐得这么做。万叶秋的老爹和他当年一起进都赶考,虽然他金榜题名,老万同志名落孙山,但两人的情谊一直是在的。他从县令一步步当到京兆府尹,老万一直给他当文书当到死。万叶秋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照顾照顾,是必须的。

万叶秋和老王的牢房紧挨着。京兆府的牢房相当于拘留所,并不是长期关押人犯用的。牢房是用铁栏杆围成的,交流很方便。

老王缩在墙角,垂头丧气。万叶秋靠在栏杆上,和老王聊天:“老王,咱俩运气都不好。我拿着我爹给我剩下的二百两银子和房契去找万利借钱,结果都输了不算,还欠了一屁股债。如果运气好点,咱俩现在就都出去了。”

老王吃惊的抬头看万叶秋,正对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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