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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哭的孩子(1 / 2)

刚刚经历了生死大戏,乔清歌其实乏的很。她本就无才无德,去今晚上的诗会也只是丢人现眼。

但经勺勺提醒,她忽然想起小说里被作者一笔带过的诗会。

这场诗会并非像那两个姑娘所说只是同学间小聚,而是由皇帝路孝覃暗中筹办。

小说里,女扮男装的女主凤宁一举夺冠,让隐匿于暗处的路孝覃对她青睐有加,可女主有光环,诗会结束就跑的无影无踪了。

每每看到这里,乔清歌都忍不住唏嘘,还说是真爱,加了两撇小胡子就认不出了。所以她最讨厌这个男三,可偏偏后面男三的戏份不少。

乔清歌在狗子男主这里僵持不下,但攻略的任务不能停,想了想,她决定去男三那边混混眼熟。

来这里后,她每一天都相较之前更想念现实生活。这到底是个什么破地儿,草芥人命的乱世道。

于是在勺勺的指引下,她打开商城,看到了勺勺力推的一条红白色襦裙。

【宿主大人您一定要听勺勺的,这件衣裳根本不是外面那些粗制滥造的贱货能比的,这件衣裳不仅能吸引女人的注意力,而且,可让在场男士,无一不拜倒在您的石榴裙下。】

【听师哥师姐们说,这玩意儿在新婚之夜的销量尤其的好…】

乔清歌:…你应该是个小黄文系统,在虐文里实在是屈才了。

【嘿嘿。】

【嘿嘿。】

【嘿嘿。】

最后,乔清歌选了一条粉蓝色长裙,虽没什么作用,但至少不用再穿着这身粗布衣裳。

自己身无分文,唯一剩下的几枚铜板还在那日为路孝文买菜用掉了。现下连养活自己都难,更别提做一件新衣裳。

因此,她只能忍痛用这36积分换购了粉蓝色长裙。

当夜,乔清歌到了地方后并未直接进去丢人现眼,她没有邀请函,只能等着暗中窥视的秦小卿来将她带进去。

只是没等来秦小卿,倒是又等到了青邵。

不知是不是因为路孝文太过残暴,她越看青邵越觉得眉清目秀,这俊朗的少年郎再变态也变态不过疯狗吧。

因此,在青邵笑着邀她进去时,乔清歌丝毫不矜持,直接走到了他的身侧。

青邵眼角的笑意更甚,惊的一旁跟着的尘四半晌合不起下巴。

这,真的是他家少爷?

乔清歌进了门就翻脸不认人,她自顾往里走,把帮她进来的青邵晾在了原地。

里面仍是一条街道,黑黢黢的夜只靠灯笼环簇,虽也能起到照明的效果,但人人脸上都印出了幽红色。

乔清歌一个激灵,这阴间的风格实在瘆人,想来操办这场诗会的人也不磊落。

再往里走才看的清楚些,照明逐渐亮堂起来,但红灯笼有增无减,好在油灯蜡烛管够,没让红色占了势。

诗会也就是定在了这里。

乔清歌深知,要想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就得先让自己低到尘埃里。

于是在有人来询问她是否真的是文盲时,她清了清嗓子,目光楚楚,“清歌只早些年识得一些字,并非目不识丁,今日有幸能和各位公子小姐们一同赴会,就是死也无憾了。”

糟糕,一激动就用了成语。

然而众人根本没听到那个可有可无的成语,只道果然是个没文化的下人,动不动就生啊死的,可怜啊!

说完,乔清歌佯装忸怩,找到了角落的位置坐下。

桌子上配齐了笔墨,像是考试似的。

乔清歌虽然成绩不好,但写得一首漂亮的好字。无论软笔硬笔,都是同龄孩子间的佼佼者。

可惜她自小就不知道为自己争取,往往错过了许多能让她成名的机会。

上了大学以后也是躺尸王者,从来不参加任何活动,不如她的同学已经因为书法上了卫视,而她只坐在屏幕前,抱着西瓜吐槽,现代社会谁还看人写毛笔字啊。

可她心里其实酸的很。

回忆起往事,乔清歌的眸间染上了一层雾,偏偏这样看起来,更是温婉动人。

暗夜之中,路孝覃愈发觉得这女孩像极了一个人,他早早仙去的母妃。

【限时活动,给爱哭的孩子递去手帕。可获得锦鲤之体抽奖机会哦!】

闻言,乔清歌立刻没入暗夜寻找那个哭泣的孩子,她馋“锦鲤之体”已经好些天了。

可找了半天连个孩子影都没有,倒是有个一米八六的大个子正耸动着肩膀,看样子是在抽泣。

乔清歌不确定勺勺说的是不是眼前这位,她试探的把手帕递了出去。

那人顿了顿,并未伸手去接。

乔清歌不知他心里在想什么,只得安抚道:“这位公子,外面全是人,您这样鼻涕眼泪一大把的,要如何出去见人。”

看着男人一身上好的布料,也知他并非普通人,应该不会跟她一样不在乎脸面吧。

果然,男子接过了她的手帕,擦完脸冷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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