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如此了得?”
“是啊,几十个拿刀的家伙,给她一个人全放倒。”亲眼目睹的邻里则口沫横飞的讲道,“要是洛姑娘去打猎的话,野猪也好、大虫也罢,估计都是一剑摆平,每天都能收获一堆毛皮回来。”
“得了吧,有这功夫,谁还去当猎户啊!”
“哈哈哈哈,说得也是。”众人不禁哄笑起来。
这样一幕几乎发生在当夜村庄的每户人家中——对于历年来缺乏变化的村民而言,如此震撼的事件可以说百年难遇了。洛轻轻提出的建议,自然也成了大家主要的话题。
事实上无名村每年都有人离开,毕竟城里总是要比山间岸边有吸引力得多,大家并不排斥繁华,他们主要担心的还是一旦从这里走出去,日子能不能过得顺畅。离开的人陆陆续续也有十几个,但鲜有好消息传回村子,甚至还有遇难与下落不明的。村子说不上有多好,可至少他们的祖辈和父辈,都是这么活下来的。
“爹,我想好了,”二虎忽然开口说道,“我要跟洛姑娘走。”
“你毛都没长齐,就想替你爹做决定啦?”众人打趣道。
“不止是我,六丫、阿朵、牛哥、晴儿,都会跟她一起走。”二虎执意道,“不然留在这儿我不甘心。”
“哦?”二虎他爹来了兴趣,“你想去外面做什么?”
“我们问过洛姑娘了,她之所以有这样的能力,是因为可以感气。”二虎一口气说道,“而未成年之前,大家都有机会成为感气者。我想去见识她所待得城市,想成为像她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