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赶做旗袍,睡时已经很晚了,所以平时孩子都是和林婶一起睡的。”
林婶就是那位妇人,专门照顾子衿的保姆。
明镜环顾一圈,目光落在床头挂着的一个风铃上,风铃是铜制的,上边镶嵌了细钻,精致又华贵。
窗外一缕清风飘来,风铃叮铃作响,乐声美妙至极。
郑青怀中安静的孩子忽然毫无预兆的大哭起来,郑青立刻手忙脚乱的去哄他。
“不哭不哭,乖乖不哭了……。”
孩子却没有丝毫止息的意思,丛烟走过去从郑青怀中抱走孩子,轻抚他的背,然而这样做也是毫无用处。
丛烟眼中染上一层泪花,“这可怎么办呢?”
其实这么大的孩子,哭是很正常的,但是一没病二没灾的,哭成这个样子,那就不正常。
郑青怀中空落落的,担忧的看着丛烟怀中的孩子,不由得问道:“明镜、孩子到底哪里不正常啊。”
明镜走到床前,伸手摘下风铃。
“这是谁买的?”
丛烟下意识说道:“是孩子的大娘送给孩子的抓阄礼,当时衿衿只抓了风铃,我以为他喜欢,就挂在了他床头。”丛烟立即敏感的皱起眉头:“怎么,是这风铃有问题吗?”
明镜把玩着风铃,却见上边精致的雕文里隐藏着肉眼难以可见的绿色,被耀眼的细钻掩盖了去。
“本草纲目记载、铜靑乃铜之液气所结、酸而有小毒,入肝经,肝藏血、血舍魂、肝气虚则恐、实则怒,孩子性纯,易招风邪入体。”
当然、这只是表证而已。
郑青比丛烟还要着急:“那要怎么办?”
明镜摘下手腕上的佛珠,套在了孩子细细的手腕上,更神奇的是,孩子抓住了佛珠把玩,再也不哭了。
丛烟看着明镜的眼神变了。
她从来不信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但是这个年轻女孩的所作所为,让她不得不信。
林婶看着这一幕,不由得说道:“我就说衿衿是撞邪了。”
只不过这个邪是人为的而已。
“如果……如果时间长了,孩子会怎样?”丛烟问道。
明镜摸了摸子衿的脑袋,淡淡道:“无主崩溃、日渐消亡。”
随着明镜话落,在场三人同时打了个哆嗦,只觉得后背冒起一层寒气。
“不过无需担心,孩子乃纯阳之体,一时偶感风邪,很快便能恢复。”
她拿起风铃:“只是这个东西,我要带走了。”
丛烟看了眼明镜手中的风铃,再看看怀中的幼子,艰难的开口:“您确定、孩子的反常与这个东西有关吗?”
“信则有,不信则无。”
丛烟立刻跪在了地上:“多谢小姐救我孩子性命,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明镜立即扶起她:“当不得,快起来吧。”
丛烟站起来,盯着风铃,那双温婉的眸子,渐渐染上了一层犀利。
丛烟将孩子交给她:“我托大叫你一声妹子,这孩子与你有缘,不如让他认你做干妈,以后让孩子终生孝敬你。”
郑青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非常微妙。
明镜愣了一下,低头看着怀中的稚子。
小家伙笑的嘴角咧到了耳朵根,手里举着佛珠,“妈……妈……。”
丛烟笑了起来:“孩子多亲你啊。”
明镜下意识回头看向郑青。
郑青笑着走过来说道:“没错,你跟这孩子有缘,你就认了吧,早晚逃不掉的。”
是啊、早晚逃不掉的。
明镜笑着摸了摸子衿的脑袋:“那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干妈了,以后干妈保护你,好不好?”
丛烟悄悄松了口气,这女子看容貌气质实非普通人,又懂医术,又擅人心,尤其衿衿对她的反应,她这回是真的差点被吓死,只要孩子平安健康,其他的她都可以不在乎。
她就是有一种直觉,只要有她在,衿衿一定会平安健康的长大。
“改天我大办一场,将认亲宴举办的风风光光,让大家都知道,我们衿衿有这么一位漂亮又温柔的干妈。”
明镜摇头:“无须费心,我既然认下他,他便是我的干儿子,我会认真待他。”
“这串佛珠,是我随身之物,跟了我多年,今日我将它送给你,算是认亲礼吧。”
丛烟赶紧说道:“衿衿,还不快谢谢干妈。”
子衿张开嘴巴,“蟹蟹……妈。”
“这孩子正在学说话,口齿不太伶俐,别见怪。”
丛烟看了眼天色:“时候不早了,你们中午一定要留下来,我立刻去准备午饭。”
话落急匆匆的离开了,走之前拽走了林婶。
两人前脚走,明镜无奈的看向郑青。
“阿青……。”
郑青眼眶发红,她素来嬉皮笑脸,从未见过她如此脆弱的一面。
明镜怔住,伸出一只手握着她的手。
“都过去了,最起码他平安健康,长的这么好,这已是最大的幸运。”
她看着怀中懵懂尚不知事的孩子,温声道:“你是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终有一天,他会理解你的。”
不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