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莎莎面前时话根本就说不出口。
等到他说出想说的话,莎莎早已走得没了影子。
他有些着急,便忍不住伸手上前去抓她。
抓了这一下便摸到了软乎乎的手臂,他立马发现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
自己的手臂硬邦邦的,而且很黑。
但莎莎的很软还很白。
这就让他有些心猿意马。
他年纪也差不多到了青春期,对莎莎就更加喜欢。
经常会躲在暗处看着她。
但他也知道莎莎不喜欢他,好几次他去碰莎莎的时候,莎莎都会对他怒目而视。
后来有一次,他想要对莎莎伸手摸,被刘西看到了。
刘西抓着他的衣领把他扯过去揍了一顿。
这事儿对刘西来说就是小事情,估计刘西自己都不记得,可傻子却暗恨上他。
当时迷迷糊糊很愤怒的离开了,然后不知道走到了哪里。
用他后面的话说,一切都很混乱,等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人已经死了。
那是他杀的第1个人。
杀了人之后,他不懂得处理现场。
但那一天下了一场大雨,把他的痕迹都冲刷掉了。
至于凶器,是他从福利院的一间破败的屋子里捡到的手术刀。
这手术刀应该是走的时候掉落的,被他捡了后便经常在手里玩着。
他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消息,说手指是人心灵的窗口,只要多锻炼手指就能锻炼大脑。
于是这手术刀就在他的手指之间玩转。
就像玩铅笔一样,怎么转都不会伤到他自己。
后来老太太发现他总是躲起来玩手术刀,还会用手术刀去切割一些蚂蚁和小动物。
老太太就以为他是好玩。
老太太原本也是在医院里长大的,小时候她也有这样的好奇。
自己长大以后没有机会正儿八经的学医,也就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心愿。
于是老太太便将自己了解到的一些手术的知识教给了傻子,其实就是逗着他玩儿的。
老太太也没有想到这傻子居然真的上了手。
随后是第2个被害者,然后是第3个。
一个又一个的女孩被杀,傻子的手段也越来越成熟。
他之所以用那样残忍的方式杀了那些女孩,就是为了练习自己的手感。
多年前最后一个女孩被杀的时候,老太太终于发现了端倪。
她不确定这事儿是傻子干的,但是在案发现场,看到傻子去过。
老太太心里有些担忧,便逼问傻子。
在傻子看来,老太太就是自己的亲人,所以便如实的坦诚了。
老太太吓坏了,把他拘在了福利院不让他离开。
傻子杀人已经杀的习惯了,你让他别再杀,他肯定是做不到的。
于是便偷摸的对福利院里的孩子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