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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事情外,这位县太爷还和当地的世家大族们勾结在一起,倒卖常平仓的粮食,贪赃枉法,可谓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典范。
如果不是每年花费不少银钱打点,他干的这些事情早就被下狱查办了。而除了这些外,这县令打官司也要钱,升堂要升堂钱,审案要审案钱。吃完原告吃被告,一场官司下来,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割下来几斤肉来。
搞得最后,就算是有纠纷,百姓们也不愿意闹到官府,最后还是私下解决,结果因为每人告官,这县令居然因此被上级夸奖,说其治理有方,治理几年居然没有诉讼纠纷,乃是礼仪之乡,陆凡也是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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