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封闭式的马车晃晃悠悠的,坐起来特好玩。
三个小时之前,我是这么想的,现在我恨透了颠簸的道路。
和歌果坐在车里,就像坐在一个碰碰车里似得,我就搞不懂了,这明明是土路,怎么能颠成这样?
“师傅,能不能停一会?”
“不行啊,来歌先生,我们车队是有口令的。要停一起停,要走一起走。”
“那让我赶车行不行?”
“行倒是行,问题是我可不敢跟您太太在车里呆着......”
“你是说歌果长得吓人?”
“不不不,没这个意思......”
“吓人就对了,就算你敢,我还不同意呢!”
把头缩回车里,刚想跟歌果说句话,下牙就“蹦”地顶到了上牙,磕得嘴直麻。
妈蛋,什么时候才能走到草地上啊!
我拿了根烟,把车厢两侧的玻璃门都打开,烦躁的时候就得抽一根,要不一会我都能跟车夫吵起来。歌果盯着我看,我突然想起来,她在我走的那段时间里也学会抽烟了。
“歌果,你抽一口我看看。”
“好啊。”
她想伸手去拿,我不让她拿,掐着烟递到她嘴边看她怎么抽。
漂亮女人吞云吐雾确实很有挑逗的意味,我喜欢看,但我不能让她学会抽烟。
“这一口,就是你抽烟的最后一口了。”
“为什么啊?”
“因为抽烟对身体不好。”
“那对身体不好,你为什么抽烟?”
“那我就不抽烟了。”
“那么我也不抽烟了。”
她居然没追问,就这么简单地听了我的话!神了!
是的,她和以前确实不一样了,她看得出我为难时的表情,对于我为难的事,她不会去追问。可能是我的语言水平提高了,能够说出语意明确的句子,也可能是我和她分开的这段时间里,她改变了,变成熟了,变得开始能像人类一样思考了。
想起来早上出发的时候,西蒙特意给我们安排了一个车夫,还让我们坐在厢式马车里。清点人员物资无误后,和格瑞也挥手告别。大家都没有上车的意思,围着我和我歌果。
“你们怎么还不走啊?”
“这不是等来歌夫妇上车呢么~”
看着沃夫朗嬉皮笑脸的样子,我就明白了。你们不是等我们夫妇上车,是等着看我怎么把歌果抱上车!好嘛,合着拿我寻开心呢?这种马车别说我歌果,就是我上去都费劲,离地足有半米高,就有一个能当台阶用的踏板。而且车门还矮,我必须低着头才能进去。就在我还在寻思怎么把我歌果弄进车里的时候,她开始自己往车里爬。美杜莎上楼梯这种事是非常困难的,不论是对哪一只美杜莎而言。就算把车弄翻了她都上不去。
“我抱你。”
没给歌果选择的余地,我就把她抱了起来。
“尾巴,放在这里。”
“注意别碰到头。”
“慢点,弓箭先放下来。”
只要把每一根手指头上的肌肉都调动起来,把美杜莎抱起来并不是一件难事。看她一点一点蹭近车里,我拍了拍手,表示这点体力活对于我这么一位“美杜莎的丈夫”来说,并不算什么。
接受了美杜莎,就要接受她不会上楼梯的事实。
我为什么说的如此理直气壮呢......
她刚刚不再像以前那样等着我去抱她,自己努力地想爬上车,也是不想在这种小事上再麻烦我。
这是作为妻子的身份,体谅丈夫的表现吗?经历过离合的我们,终于还是有了转变,一只原本可以用野蛮和单纯来形容的魔物,在与我的情感碰撞中,获得了更趋近于人类的思考方式。我也逐渐地接受了美杜莎的种种习性和特质。
一个不会魔法,也不会像剑士一样战斗的人类能改变什么,能做到什么?
我的美杜莎就是答案。
这片我们挥洒过鲜血的土地上,以后一定会流传着一个故事,一个来歌先生与来歌太太的故事。
呼,先不管什么爱情永流传,这马车可算是停下来了。
我让歌果留在车上,自己跳下去找沃夫朗。
“沃夫朗,你过来,我找你有事。”
“怎么啦?”
“咱俩换个车呗。”
“换车?为什么啊?”
“歌果她吧,不习惯坐这种车......”
“那你会赶车吗?我跟蕾雅的车上有很多蔬菜呢。”
“我会赶车,你就放心吧。”
“呃......我去问问蕾雅。”
“这事儿还用问她啊,换个车,又不是吃你块肉。”
“来歌,你不是有别的事吧?”
“没事,就是那种车坐着不舒服。”
好说歹说,终于同意了。我确实没别的打算,就是感觉封闭式的马车太闷,而且外面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总是担心。但我真没想到人狼会用四只脚钻进车里,就跟马戏团里狗钻火圈一个样。还必须侧着身子,谁让人狼肩膀太宽。
上了车,沃夫朗就后悔了,鼻子都悔歪了。这种厢式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