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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能不能借我几个人(1 / 1)

与此同时,在一座布满藤蔓的农舍里,莫兰鹤的学姐---季扉刚从被窝里爬出来,此刻,她正往厕所走去。

这个农舍是她那个凶丑的男友在房子原有的基础上重新改造而成,它的周边也就几十户人家,有的还不经常在这里居住。

这里虽然人烟稀少,但却景色怡人,因为远眺而去,不远处就有一座深山老林,现在虽已入秋,但老林里依然郁郁葱葱,特别是有些野果都已成熟,抬眸望去,那是一片红红绿绿,看起来颇为诱人。

而且,从她这所农舍再往前走不多远的路,就能看见一条小溪从山间流出,那溪水清澈无比,喝上一口,清凉甘甜回味的很。

如此山清水秀的地方,应该是很多城中之人所向往之地!但,季扉并不喜欢这里的生活,因为这里蚊子太多啦,当然,最主要的是这里没有她向往的奢侈生活。

虽说这里有一座深山老林,但那深山老林也不是一个旅游胜地,那个地方根本无人打理,里面蛇虫鼠蚁遍布各处,虽然表面看上去红红绿绿,但其实里面荒凉的很。

昨天晚上她从活动现场离开之后,她用了一个小时的车程才到达这里,当时,她的心情很是烦闷无比,所以,昨晚她看着那乌漆墨黑的深林,她脑子里有一种强烈的想法便涌上了心头。

这种想法就是:她想把莫兰鹤丢进那座深林里,她想让莫兰鹤尝一尝那种伸手不见五指且野生的滋味。

这个想法让她兴奋了好一会儿,而且,因为有了这个想法的支撑,让她的后半夜睡得很是香甜。

话说,她昨晚之所以来这所农舍,完全是因为她那个男友也不知道抽的什么疯,他们明明在城里有着豪华的宅子,可她这个男友却每周都要来这个小村庄居住两天,还美名其曰:享受自然生活。

男友的借口显然站不住脚,因为她的男友是一个粗野之人,怎会有如此闲情雅致,不过,男友既然不愿说实话,她也不便多问,她只当这个男人来这里怀旧而已,因为男友曾说过这间农舍是他的老宅子。

她前段日子也曾陪他来过这里,但她只住了一夜,就再也不想来,而昨晚她之所以再次过来,也只为了寻求男友的帮助而已。

因为她的男友看似做着正经生意,其实私底下养了不少暗搓搓的人,她需要这些人的帮助,要知道,这些人比她在外面雇佣得那些小混混要强上好多倍。

此刻,她已经从厕所里走了出来,只见她径直走进了堂屋,堂屋里她的男友正坐在一张宽大的红木椅上闭目养神着,似乎正在想什么事情。

这个男人乍看上去凶丑无比,但,其实他长得并不难看,个头高高,身材也算匀称,只是脸上有一道刀疤,这条刀疤让他显得很是凶巴巴,再加上他那条已跛了几年的左腿,这让他显得有点阴沉沉。

不过,他对别人阴沉可怖,但却对她季扉中意的很,这可能两人比较臭味相投吧。

“休哥---”她突如其来的一道温柔声,让面前的男人猛得睁开了双眼,哦,刚才这个所谓的休哥确实陷入了回忆之中,以至于都忘记了警惕性,竟然被一个女人所惊醒,真是太丢份。

要知道,他可是五十大暗黑组织之一的大当家,当初就是因为他的警惕性颇高,所以才得来的这个位置,当初若他稍一放松,那毕竟沦为刀下亡魂,但即便得到了大当家的位置,他的脸上还是在内斗中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刀痕。

每每看到这道刀痕,再想到他那半残的腿,他就没来由得产生怒意,虽然不用拄拐,但走起路来始终一瘸一拐,若不是腿脚不利索,那么他怎会在内斗中留下一道刀疤。

这一切都是拜江慕翰所赐,妈的,真是气死他。

呃,这个休哥就是四年前的那间咖啡馆的劫匪,他刚才已在网络上看到了江慕翰和他未婚妻的铺天盖地消息。

他本来对江慕翰已放弃敌意,毕竟当初他是奉命办事儿,自己技不如人,又能怪谁!何况,若不是当初一个小姑娘突然的到场,那么他估计会在监牢里度过他的余生,因为他根本不是江慕翰的对手。

可,也不一定,如果当初他真急了眼,那么他估计会狗急跳墙,也许他会把枪口对准人群,那么江慕翰便会顾此失彼,如果那样,那他也许不会变成如此残腿模样。

他刚才确实陷入了回忆之中,更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小姑娘现在竟然成了江慕翰的未婚妻,他刚才盯了那个未婚妻的头像好久,才终于想起,她就是当初那个小姑娘。

现在看着他们两个如此恩爱,甚至江慕翰那只中枪的胳膊还能活动自如,几乎和正常人一模一样,这让他怎能舒心,他现在真想将江慕翰的腿也打成致残,让那个男人也体验一下他这些年的痛苦。

可是,想是这么想,他也不会应用到实践去,至于为何不能应用到实践,原因也很奇葩:

一是他确实技不如人,二也是因为无人出高价钱,他这个组织有一个明文规定,那就是拿钱办事,拿钱才能替别人消灾消难,如果没人出钱,他才不会免费去出力,就算为他自己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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