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原来是北宋书画大家黄庭坚的真迹合集,字迹苍劲有力,笔墨饱满圆润。一看上去就是珍品,上面还签有万山红签下的名字。
黄庭坚可是北宋书画四大家之中啊,他的作品,怎么也得上亿吧。
“山红,这本书送给我做个纪念吧。”
胡小龙一见这本书画册,立马想据为己有,便公然索要道。
“嗯呐,可以啊!”
万山红娇媚一笑,道:“外星人,那你送点什么给我呢?”
“送点什么给你?让我想一想!”
胡小龙在身上掏摸了一番,自己来的匆匆,除了两个手机,根本没有带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且,两个手机都已经报废了,几乎没有什么用处。
对了,自己不是抢了电母的万能充电枪吗。为了防止手机没电,胡小龙一直将它随身装在内衣口袋里,现在正好用上。
胡小龙将万能充电枪取出,又摸出华美手机,然后对准接口充电。
“嗖!”
一道电光钻入华美手机之中,随之,一道悦耳的开机铃声响起。
哈哈,终于开机了。
虽然连接不上互联网,但是也可以玩玩简单手机游戏,拍个照片什么的。
“美女,这个送给你!”
胡小龙打开手机照相功能,“咔嚓”一声,将
万山红的倩影收了进去,然后放给她看。
“哇,这个礼物太珍贵了!我好喜欢。”
万山红将华美手机攥在手里,爱不释手道。而胡小龙身边,早已聚集了诸多小女生,叽叽喳喳地围着帅得掉渣的胡小龙,不停地问这问那。
二人的卿卿我我,还有胡小龙的无限风光,早已激怒了一个人。他就是泗州城的首富——千百万之子,叫做千千万的。
千千万人高马大,体格健壮,长得膀大腰圆,犹如日本的一位相扑高手。
千家和万家世代通婚,互为儿女亲家。所以,千千万一直将万山红视为自己未过门的媳妇。如今,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胡小龙),令千千万气愤难平。
“哪来的野小子,知不知道她是谁的女人?”
千千万突然伸出右手,将胡小龙一把提了起来。
在白富美面前,胡小龙也不甘示弱,他照着千千万的猪头,猛地挥出一拳。
“嗷呜,你敢打老子?小伙伴们,给我上!”
千千万松开手,抱着脑袋嗷嗷直叫。他一声令下,其十几个同伙跃跃欲试,准备和胡小龙大干一架。
谁让胡小龙如此优秀,惹得诸多女生为之疯狂?他已经被男生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拔之而后快。
饿虎还害怕群狼呢!何况如今的胡小龙,身上修为已经丧失了。
千钧一发之际。
猛然间,从教室门口传来一声断喝:“谁在打架?我看谁敢打架!不想上学,都给我滚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