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浔很快便明白,唐欢是怎么跟他做朋友的。
唐欢先用“飞星魂爆”来好好招待他,他无福消受,马上便昏厥了过去。
当糜浔醒来时,周围环境已然大变,狼藉不堪的巨大坑洞以及消失,周围也没有了摩肩擦踵的人群,他竟是置身于一个堆满了各种奇珍异宝的宽阔房间内。他立刻意识到,这是唐欢的空间飞行器。
随后,糜浔便看到了笑眯眯的唐欢以及神色木然的同门师弟夏稷。
接下来他便知道,自己昏迷之时已经悄然享受了唐欢送来的第二道大餐“傀儡魂印”,而他灵魂中的记忆,也在不知不觉间被唐欢共享了过去。至于夏稷,则在很早以前,便想用这些待遇。
“糜兄,既是朋友,这鱼刺剑我也不好意思再收着,你先拿去用。”
唐欢眉宇间笑意盎然,抬手将鱼刺剑抛给了糜浔。
控制了那么多各宗各派的修士,这糜浔绝对是其中实力最强的,有糜浔和出身不凡的夏稷配合,日后回到“灵霄剑宗”,必定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留下糜浔性命,的确是明智之举。
“……”
糜浔条件反射般地接住长剑,呆愣无语,不但心中一团乱麻,脑子里也满是糨糊。
他终于知道,自己这次行动为何会一败涂地了,连夏稷都成了唐欢的“朋友”,他的任何举动自然都会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唐欢的眼皮子底下。他眼中的好机会,实际上那是唐欢挖好的一个大坑。
现在,他被坑惨了!
唐欢却没再调侃这位洞玄二变巅峰的年轻强者,片刻过后,便将他和夏稷从空间飞行器内挪移了出去。
唐欢自己也随后出去,住了中荒城北部边缘的一幢木屋,而后开始琢磨糜浔的神通“灭神指”。
搜寻了数百年轻高手的记忆,唐欢获得了众多神通,不过,唐欢有兴趣修炼的却并不多。到目前为止,唐欢掌握的神通只有三种,一种是他在虎族得来的“阴阳虚空道”、一种是柳水川的“流极灵火罩”,还有一种则是夏稷的“流金”。糜浔的“灭神指”,将会是唐欢的第四种神通。
四种神通,“流极灵火罩”护身效果绝佳,“流金”逃命能力无双,“灭神指”攻击之力超强,可最为神奇的,却还是非“阴阳虚空道”莫属,只是第一重变化,便已是让唐欢受用无穷。
三年期限将至,离去之日已是不远,唐欢进入“天荒秘界”的目的已全部达到、甚至超额完成。接下来的时间,唐欢不准备再离开中荒城,而是选择留在这里,消化一下自己的收获。
唐欢在屋中足不出户,却没有任何人敢无视他的存在。
连洞玄二变的灵霄剑宗弟子糜浔都已惨败,现在的唐欢在中荒城众多修士眼中,已是当之无愧的“天荒秘界”第一高手。每日都有不少新来的修士,在唐欢木屋附近逡巡,想要一睹其真面目。
更有许多修士暗中念叨着唐欢身上众多奇珍异宝,却也只能在心里想想,不敢再去轻捋唐欢虎须。当然,也有些新来者不信邪地想要一试身手,结果连木屋都没能靠近,就死在了糜浔剑下。
没错,出手之人正是糜浔!
这点尤其让城中众人对唐欢崇敬不已。先被洗劫了灵霄楼、又被威逼交出武器等各种物品、再被唐欢重创加奚落了一顿的糜浔,居然对唐欢放下了仇恨,真的和他成为朋友,这只有“奇迹”两字才可形容。
在越来越多修士眼中,唐欢已成了高山仰止般的存在!
时间飞逝,中荒城愈渐热闹,几乎每日城中都会出现无数的纠纷和争斗,不过,这些动静丝毫波及不到城池边缘的那幢木屋。
直到差不多半个月后的清晨时分,一声震天动地的巨响突然打破了那片区域的平静,也将城中几乎所有人都惊得从地上蹦跳了起来,而后,无数修士成群结队地朝城北方向飞驰而去。
没过多长时间,众人都被眼前画面而惊得目瞪口呆。
城北上空,灰尘漫天,泥沙翻卷,而尘沙之下,隐约可见一个巨大的凹坑,宽约六七十米,长度差不多是宽度的两倍,坑内最深处,差不多有二三十米,形状颇为怪异,竟似手指按出来的指印。
凹坑边缘,那幢孤零零的木屋却是岿然不动,竟似没有受到丝毫影响。
“这……这里刚才发生了什么?”
“莫非唐欢和某位高手在这里发生过打斗?不可能,不可能,现在的‘天荒秘界’,还有谁敢和唐欢动手?”
“大家有没有发现,这像是一个指印?”
“还真是。对了,半个月前,唐欢和糜浔交手的时候,糜浔施展神通,留下的痕迹就是这个样子的,难不成唐欢是把糜浔的那种神通学会了?不过,好像也不太可能,这里的痕迹可比糜浔当初留下的要大得多、深得多,唐欢就算刚刚学会了这种神通,难道还能比糜浔更厉害?”
“……”
半晌过后,众人才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