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放行李的炕柜里, 原主带来的那个包瘪瘪的,现在几乎只剩下个半旧的包袱皮。
金粒粒把包袱里的画笔和画纸拿出来用之后, 几乎就没再打开包袱。
实在是因为这包袱里除了几件常穿衣服,再加上画笔和纸本,就没啥东西了。
如今金粒粒带着异常激动的心情,把瘪包袱打开,在里面掏啊掏的...
本子,本子,她记得有好几个本子...
摸到了!
金粒粒攥紧了手中的本, 硬硬的皮壳戳得她手心疼,却让她的心都沸腾了。
她突然想到第一次看到这个本子的情形。
因为她从小喜欢画画, 家里也一直有收集画的习惯, 所以她老爸认识不少画廊老板、古董商人(其实就是潘家园街面后开店的那些老玩家)
金粒粒从小就跟着她爸在这里逛, 大东西买不起, 用零花钱买点小东西还是绰绰有余的。
那天她逛一个新开的店, 这店迎合当下赶潮流的年轻人,把那些旧东西都包装的特别有意境, 金粒粒就是在那看到这个旧本子的。
这本子现在想来卖相只算有五品, 因为是皮面的,这么多年保存不当有些长毛发霉。
店里为了保存“旧味儿”, 自然不敢彻底清理,所以留下了些霉渍。
店主跟金粒粒介绍这几十年前的东西皮质有多好, 是真皮,现在的本子哪有这 材质。
金粒粒却被这本子里面的内容吸引了。
半本都是线描, 从能看出稚嫩, 到技术日趋成熟的画, 记录了主人在画画上的进步。
最吃惊的是, 这些画和她的风格很像。
很像很像。
店主看金粒粒盯着这些画稿看,以为是对这些画不满意,其实他也觉得这简直是这个本子上的败。
又不是啥名家的画,就是几十年前的普通人随便乱画的,还画了多半本,搞得这本子本来能成为艺术品,现在就像个卖到废品收购点的二手笔记本。
但关键时候总不能露怯,为了卖出高价,店主昧着良心继续忽悠。
“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大师幼时的佳作,但我看了,那个时代能学画画的估计也不是啥普通人,没准就是现在美院的那几个泰斗,回头我去美院打听打听...”
金粒粒忍着笑,在店主去美院拿本子“认爹”之前,以一个不贵但绝不便宜的价格买了下来。
她很喜欢这个本子,那感觉就像是自己的东西失而复得一样。
刚好那阵金粒粒接到一个活儿,给时下最热的复仇年代文画漫画。
她平时都没咋关注过这种网文,谁知这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简直着了迷!
除了她和里面的一个戏份不多的凄惨小炮灰名字一样之外,她简直掉入到这书的剧情里了。
尤其是对那个跌到谷底,又重新杀回来,重回巅峰的大反派宋宇承,简直爱到了骨子里。
这是怎样一个美强惨啊!
这要现实中碰到这么一个人,她绝对忍不住怜美惜惨,好好贴贴抚慰一下孩子受伤的心灵!
当时金粒粒边咂摸着剧情,边翻着这个笔记本。
她选中这个笔记本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这个本子正是书里写的那个时代的本子。
本子的扉页上写着“为人民服务”,充满了时代特色。
金粒粒一页一页往后翻,看着这些熟悉的线稿又惊又喜,真有人跟她的画法这么相似,相似到不说还以为是一个人画的呢!
只不过这应该是刚学画不久的练笔之作,笔触看起来还很稚嫩,但不得不说,跟她一样有灵性!
金粒粒有些臭屁的自豪,把所有画都翻了一遍后,惊异于自己看到的东西,瞪大了眼睛。
画的最后是几页文字,好像是简短的日记。
七五年十月二十日,为了保护我,爸爸让我写信跟他和妈妈断绝关系,我不愿意写,爸爸气坏了打了我,这是爸爸第一次打我,他哭了。
...
十月二十三日,爸妈走了,到黄河那边去,家里什么都没有了,他们走的时候只有一身薄衣。我的下乡通知下来了,去东北。
...
十一月十二日,准备走了,听说是个土壤肥沃的地方,我一定好好表现,挣工分,找到爸妈,把钱寄给他们!
...
不知不觉,金粒粒的眼睛早已模糊了。
不知道是为时代变化下小人物的流离,还是因为这满纸随处可见的“粒粒”、“金粒粒”。
这是日记主人的名字,也是她的名字。
从情绪里走出来,金粒粒产生了强大的疑惑,现在金粒粒已经是这么普的名字了吗?
怎么看个小说有叫金粒粒的,买个本子也能碰到叫金粒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