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
被他喊作叔公的人,直想埋到人群中,这一定不是我家的孩子。
林歆欢举着喇叭,一脸生无可恋,一手抓着衣领子:“白毛飞高点,总觉得丧尸想抓我脚。”
担心得脚缩了起来,那只脏兮兮的手擦脚而过,无数双手举起,忽略打扮,晃眼一看,还以为是哪个大明星在开演唱会呢。
丧尸随着林歆欢移动而移动,双手随着音乐律动,林歆欢觉得自己就是个大萝卜,吊在驴前面的大萝卜。
她怎么到古代位面,变成吸丧尸体质?
当时祝琳琅跟她提起的时候,她还不相信,现在跟在身后狂热的丧尸,让她不得不信,难道丧尸喜欢吃干净的肉?
她不知道她的肉对于以血肉为生的生物,是大补,里面蕴含着神奇能量,说是唐僧肉也不为过。
让数千只丧尸放弃一城池的食物,追逐着林歆欢而去。
“你说我把丧尸收到浩渺秘境中会怎么样?”她的浩渺秘境,相当于随身空间,可以装死物和活物。
随手选中一位幸运观众,一眨眼,同伴们没发现旁边有丧尸消失,还没等林歆欢笑容一亮,幸运观众又出现在原位。
在浩渺秘境的鱼丸揉了揉眼睛,他看到什么闪现了一下?
浩渺秘境装得了死物,装得了活物,就是装不下不死不活的丧尸,林歆欢感觉有一股外力将丧尸排斥而出。
等林歆欢看到差不多距离也足够远,消失在半空中,回到现代。
最前排,在位置的丧尸们迷茫停下,四处狂嗅:肉呢,我那么一大块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