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这只臭虫的?
是高一刚开学他来向我交朋友的时候?
还是今天他居然向兮悦告白成功的时候?
一节课,广星彩都处在纠结与矛盾中,一下子身边变得空荡荡的,居然有些不习惯。
广星彩总是会关注到一些细枝末节的小事。
翎凡他写字总会用瘦金体、翻书总喜欢从后向前翻,用的铅笔总是老式的、尴尬害羞的时候喜欢挠脸……
她喜欢默默地观察翎凡,将他的喜怒哀乐,一举一动被尽收眼底。
什么嘛,这就是喜欢一个人?
广星彩也恨自己,当她想以温柔对待一人时,过剩的那份冷傲,却又不允许她那么做。
下一节是体育课,广星彩差人帮自己请了假,因为,有件一直想做的事,终于可以实施了。
翎凡诸多的习惯之一,就是笔记从来不记在书上,而是写在笔记本上,导致书除了扉页的名字,跟新的一样,广星彩一直在偷偷在本子上写翎凡的名字,练习瘦金体。
虽说不是一模一样,倒有九成像。
广星彩专门去买了新的一套课本,仿写上“翎凡”二字,打算将翎凡的书本全部替换了。
至于文具她也去买了,为了天衣无缝,她自己也使用了一段时间。
广星彩轻轻拉开了翎凡的单肩包,将所有课本取出,记好顺序,将“替代品”叠好塞入包中。
“翎凡有趴在这本书上打过瞌睡么?”
广星彩捧起了那本书,轻轻在脸上蹭了蹭,她将书本放入另一个专门准备好的手提包内。
又接着打开自己的笔袋,把笔换了一遍,可惜,橡皮擦太难伪造了,只得放弃。
“翎凡的笔……他似乎还有咬笔的习惯呢。”
广星彩拿起翎凡最喜欢用的那支签字笔,看着笔的另一头,呼吸略有些局促了起来,将笔的那头递到了唇边……
“不行…果然做不到…”广星彩撇下了笔,轻轻拍的拍绯红的脸,把笔放了下去。这是什么?
广星发现翎凡课桌的桌洞里有件衣物,她望了望附近,四下无人,鬼使神差之下她居然将衣服取了出来,抖开一看,是翎凡的外套。
“试穿一下,应该没有关系吧?”广星彩披上了外套,明显大了一圈。
这种感觉就像是被翎凡抱着,星彩贪婪地嗅着外套袖口上的味道,她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心安,这是那个冰冷而陌生的家所不能带来的。
广星彩将外套裹了裹,趴在了桌子上,突然一个名字划过了她的脑海——兮悦,可以说她才是翎凡的女友……
广星彩很明确,这一年多里兮悦与翎凡并没有过多的交集,而不与翎凡长期接触的话,他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的高中生罢了。
情况只有两种,翎凡威胁了兮悦或兮悦威胁了翎凡。
有伟人说过‘人都只会看到自己所希望看到的’。
广星彩确定了,翎凡他正处在危险中,而自己有这个能力和义务去拯救他,把他重新夺回到自己的身边。
就这样,少女在教室内实现了思维闭环与逻辑自洽,打算给予翎凡一点小小的震撼。
同学们下课要回来了,广星彩有些不舍地脱下衣服,放了回去,至于那一大堆被调包的东西,她打算回去建一个关于翎凡的展览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