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可真会抢功劳啊。”
自己干的事情被别人给顶了,一下子,沈华就有点忍不住了,人还可以这么不要脸啊?
他一说话,郭采芝看过来,眸子上放射出艳丽的光芒,说来她有好久没有这么近距离的看到沈华了。
她是一个轻易不会喜欢别人的人,一旦喜欢上也很难忘记。
如今再见沈华,那么近,让她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亲切又和陌生,尤其是沈华说了这句话,她抿抿嘴,带着一点惊喜的光芒道:
“难道?”
同样是被救,与其被张永帆救,郭采芝当然是希望被沈华救,再想想抱着自己下楼的是沈华,她便瞬间充满了活力。
“沈华,你也来了啊。”
“快坐快坐,说来你也是好久没有来我们家了。”
郭父客客气气的,当父亲的自然知道女儿的心思,他以前也努力过,只可惜沈华已经有了未婚妻了,那就没办法。
从本心上来讲,他当然是希望郭采芝能够爱有所归,可人间的事情,不如意十之八九,很难强求。
“坐?让他坐什么坐啊?”
“他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坐?之前不过是给我女儿打工的学徒工罢了。”
“哼,
人间张永帆张公子把我女儿救出火海,还送回家里来,结果你在这里说风凉话。”
“咋的?你的意思是你救的呗?”
一听到沈华的名字,郭母可就极其的厌恶了,女儿的事情,她当然更是清楚。
听说女儿喜欢一个泥腿子出身的农村人,她本身就不喜,别管这人多大的本事,不是世家子弟,一点也不高贵啊。
郭家到底是豪门,讲究的是面子,要知道,豪门闺女若是嫁给暴发户,都是会被嘲笑的。
说到底,乌鸦怎么能配凤凰?
暴发户虽然有钱,可缺乏根底,缺乏底蕴,今天有钱,明天可能就挥霍一光。
只有嫁给同样是豪门的子弟,那才高贵安稳。
“伯母,其实当时,我……”
明明是自己救的人,现在被人抢走功劳,沈华当然想要说清楚,只可惜,郭母对他的成见太深了。
还不等他说完,郭母就一摆手,脸上带着厌恶:
“你你你,你什么你。”
“话都说不清楚,你是干嘛的?”
“你这种农村泥腿子,卑劣的很,就喜欢花言巧语。”
“采芝被你骗,我可不会,这是我家,现在请你离开,这里不欢迎你。”
越看越厌恶
,郭母直接下了逐客令。
有一说一,现在沈华确实有钱了,不过呢,他还是保留了太多穷人的习惯。
这也很正常,俗语说的好,三代当官,才知穿衣吃饭,沈华有钱才没多少天,哪里知道穿衣打扮?
因此,他身上流露着很多穷人的寒酸。
在豪门里生活几十年的郭母,自然是一眼就看了出来。
“妈,你说什么呢,他是我朋友,来看我,你怎么赶人呢?”
见母亲说话难听,郭采芝埋怨起来,不过对于谁救了自己这件事,她就比较疑惑了。
她希望自己是被沈华救的,可问题是,如果真是他救的,他怎么没有把自己送回家呢?
是张永帆和聂雨珊把自己送回来的,这显得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沈华,对不起啊,我妈对你可能有点误会。”
郭采芝对沈华到底有感情,连忙维护,可郭母却还是不阴不阳的,各种嘲讽。
这让张永帆非常的开心,他知道,在郭家,郭母可是有太上家主的名号,很多事情都是她说了算。
自己赢得了未来丈母娘的欢心,距离迎娶郭采芝更近了一步。
“哼,给他道歉什么啊?”
“我亲眼看见的,是张
公子把你送到家里的,这还能有错啊?”
“沈华当时根本不在,现在不过是花言巧语罢了。”
“女儿啊,你还太年轻,不知道有的男人多卑鄙……”
夸一个打一个,很明显,郭母非常的属意张永帆了,客气的是张永帆也真是不要脸了。
他太懂的中年妇女的心思了,竟然还谦虚起来了:
“伯母,何必和这种屑小之辈一般见识呢?”
“气坏了身子不值得。”
“至于我救了采芝的事情,更是不要再提了,我和采芝一起长大的,她出了事情,我都快要急死了。”
“如果采芝出了什么事情,我会活不下去的。”
看看,看看,多么深情啊。
郭采芝出事,他就活不下去,郭母听了,感动的不得了,这才是好男人啊,而且,同样是豪门子弟,多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