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终了,十分满意。我很开心,前世今生,我也是个音乐爱好者。时常梦想自己背着一把吉他,能演唱很多自己喜欢的歌曲,在草地上,在寝室里,在阳光下,在春风里,那种画面真的很美很美,我一直很向往。
这是2004年由何老师演唱的歌曲,获得过2005年十大金曲奖,以栀子花为象征,寓意着纯洁和美好。这个时候这歌还没出来呢。何老师对不起了,这歌实在好听,当年大学毕业后我就一直练习。可是让我惊讶的是,现在宇宙cpu的我不但能清晰记得吉他谱,而且指法一点也不生疏,简直是游刃有余,没有一点点杂音,更难能可贵的是我竟然能完全唱出何老师的感觉,声音简直完美。
捡到宝了,不但圆了我多年的音乐梦想,这个是个大杀器啊!当年的麦霸,有着20多年的歌曲记忆,这是个什么存在?我内心一阵狂喜!
一阵热烈的掌声打断我的思绪。才发现全车的人,用热烈的目光盯着我,一个个使劲鼓掌,4个多小时的车程,山间小路一路摇晃,大家都昏昏欲睡,突然听到这么美妙的歌曲,好像旅途不那么乏味难熬了。要是以前的我早就腼腆得不知道如何自处,可是现在的我,站起身平静地对视大家,阳光开朗地露出一口大白牙笑得灿烂无比,说了声谢谢!
紫云也激动得一个劲鼓掌。一脸崇拜地看着我。
“真好听!你弹得真好,唱的也好,真厉害”
我谦虚地回道:“自娱自乐而已,也是跟别人学习的”。其实他们也没听出这是新歌,毕竟也不是专业人士,听过的歌曲也不多。想想也没必要说穿了。
“你能再弹一首吗?我好想听。”紫云有点祈求的眼光看着我。
“好啊,你喜欢什么歌曲?我试试看能不能弹”
“那就弹《同桌的你》”她快速说道。
“好的,我也很喜欢这首,总让人想起小时候自己顽皮的样子”,我嘻嘻一笑。
这首歌经久不衰是有原因的,反正就是很容易让人回想起青春的自己,于是我又开始弹奏起来,这时班车正横穿一片松树林,斑驳的阳光温柔地撒向车窗,清风拂过我们满是胶原蛋白的脸庞,虽然车仍然很抖动,但是我却能豪不受影响。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看了你的日记,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啦啦啦啦啦啦”
完美呈现,我内心一阵满足,声音自不必说,40多年的沧桑经历,加上bug,浑厚而有穿透力的嗓音,口齿清晰,无一遗漏,深情款款!特别是那段lo(间奏),前世我是很难弹好的,指法跨度大,节奏还要求很快,但是这次却轻松驾驭,真的好好听,不愧是大神的歌曲。
又是一阵狂热的掌声响起,车上也有几个穿着校服的同学,不过我确实想不起他们的名字了。他们一边鼓掌,一边目光灼灼的看着我。猜想他们的心情很澎湃吧,阳光帅气的我,敢和女神坐一起,还那么有才华。也许开始他们内心有一丝丝嫉妒的话,现在真诚的目光看来,我应该是他们的榜样了吧,自信还有才华我全都要!
上一首带给他们的也许是新奇,优美。那么这一首94年的歌,风靡全球,谁没听过、谁没唱过啊!熟悉的歌曲带给了他们更多的共鸣和震撼。他们和磁带里面的声音对比,才更加看到我的功力深厚,简直不可思议。攀比心、嫉妒心,稀碎。
“鑫哥,你真厉害,简直比我听磁带还有感觉”,紫云难掩自己的崇拜之情。
“还好吧,唱歌心情很重要的,我现在心情很好,毕竟是现场直播嘛,应该比磁带好听”,我们目光相聚,我感觉无比幸福,你知道吗?这首歌我每次唱起心中想的都是你啊!也怪你给我留下了那么美好的青春萌动,嗯!也许是没得到的永远在骚动吧。
车厢里充满狗粮的味道,谁没有过刻骨铭心的青春啊,经历过的,正在经历的,真好!
一路摇晃,班车在经历山路十八弯之后,终于驶进了我的出生地——美丽的土司古镇。后市经过新农村建设,古镇全部都是土司风格的砖房,还建起了四星级酒店,充满现代气息。但是和现在相比,我还是更喜欢现在的小镇,一条小溪蜿蜒曲折环抱古镇,有两座石头桥,一座是狮子桥,一座是风凉桥,历经千年岁月,溪边的垂柳倒映在水面,波光粼粼。古镇的道路全是石板路,圆润光滑,还能看到缝隙处的青苔和积水。古镇几乎全是木头房屋,高的有4楼,房顶都是那种我看不懂的造型,房梁刻画着古镇人们想象的图腾,每家房屋之间都有防火墙,一切都散发着土司文化的历史底蕴,没有水泥砂浆,这时的古镇真正和大自然完美融合在一起。
一阵微风吹来,我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缓慢吐出,感觉真好。我回来了,好舒服!
终点到了,大家一阵轻松。下车,紫云带的东西还真不少,也不知道是谁送她上车的。我就只有一把吉他。一手一包东西,沿着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