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那个手环出自a国驻z国记者站,傅砚洲推迟一天返回a国,答应记者站的专访,确实有他的私心——
他想近距离地听一听那道酷似程筝的声音。
他太想她了。
现在但凡一丝一毫跟她有关的事物,他就着了魔似的想去追寻。
可当专访开始后,他却听不到程筝那种让他魂牵梦绕的声音。
采访他的记者工作证上的名字并不是“顾青桐”,不是他在电视上听过的那个人!
他脸色沉下去。
女记者忙解释:“原本跟您这边确定好的人员顾青桐因为临时接到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已经在今天凌晨四点飞往首都黎雅达了。”
徐洋严肃地说:“可你们这种行为对傅总的人身安全非常不负责任。看在我们是同胞的份上,傅总就不计较你们的失误了。”
“多谢傅总宽宏大量。”
女记者名叫郑佳媛,今年刚满三十岁。
高挑的个子在高跟鞋和包臀短裙的衬托下,更显前凸后翘。含蓄知性的气质,永远柔顺如绸缎般的及腰黑长直,若非要形容,“一本正经的尤物”很贴切。
她说话时总是慢条斯理、温柔如水,甚至带着一丝嗲气,对许多人来说很治愈。
“那傅总,不然这样吧,我请您吃饭为您送行,也是给您赔罪,您看好吗?”
郑佳媛优雅地微笑着,眼角弯成好看的弧度。
傅砚洲起身系好西装的扣子。
“先走一步。”
他冷淡疏离地打了声招呼就消失了。
徐洋冲记者站的人点下头:“今天的专访就到这里吧,辛苦。”
郑佳媛一点生气的模样都没有,离开时还礼貌地给徐洋鞠一躬。
“抱歉,感谢接待。”
出去后,郑佳媛收起笑,踩着高跟鞋去开了自己的车。
摄像和另一个记者把设备搬回吉普上。
“这郑大姐又要对傅氏的总裁下手了?”
“她啊,到处勾搭富商。她本来就不想留在z国驻外,这次要是能跟了傅氏的总裁,直接回a国,吃香的喝辣的,想买包就买包,想买房就买房。”
“啧啧……不过我怎么觉得那姓傅的对青桐有意思呢?”
“没有吧,我倒有种怪怪的感觉,反正不像是看上她了。”
两人八卦着把车开走了。
傅砚洲看着掌心里那个手环。
一丝怪异从内心深处生根……发芽。
……
对于顾青桐来说,那次塞斯维班之旅算是摸底考试。
她通过了。
她的笑有几分苦涩。
那个危险的男人、那个她豁出命生下的孩子……都彻底地说拜拜了。
梁晖时曾问过她几次,要不要看孩子。
即使不是活灵活现地出现在眼前,搞到照片和视频都不是难事。
她拒绝了。
她怕她舍不得。
一个逼不得已假死逃亡、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的人,怎么配有孩子呢?
两年多了,虞釉白像条疯狗般派人在全国各地搜寻程林的安放之处。
好在傅砚洲不知把程林藏在了哪里,就连“程筝”都不知道。
如果让虞釉白知道,“程筝”以“顾青桐”的身份一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无论她逃到哪里,他都会找到她、然后干掉她。
她摸摸有一圈白印、空空如也的手腕。
那个手环被傅砚洲捡去了。
梁晖时说,孩子天天拿着玩。
手机软件上可以监测到孩子的心跳、睡眠、运动……顾青桐犹豫了好几次,都没狠下心来切换设备。
……
程筝不在的第三个年头,傅氏集团在海外拓展的板块越来越宏大。
由于工作节奏飞快、绩效考核苛刻,傅氏也成为了海内外员工更新换代最频繁的公司。傅氏高回报率的漂亮皮囊下,也成为了求职榜单黑榜上的前几。
同样是程筝不在的第三年,很少有人知道,除了照顾傅程训,傅砚洲对生活已经充满厌恶。
他唯二活着的动力——一个是把傅程训好好养大,要不到了地下老婆该怪他了;一个是把虞釉白挫骨扬灰,他希望到了地下老婆能原谅他。
当他提出要把程筝的墓迁到明山陪着他和傅程训时,傅英山气得打了他一巴掌!
“别说你爷爷我、就是你太爷爷、你祖爷爷,也没有把墓修到明山的!这是祖上传下来的老宅!”
傅砚洲铁了心要把程筝“接”到身边。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睡不着,脑子里心里,血液里骨肉里全是程筝。
他怕了。
这才不到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