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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这口锅,朕肯定不背!(1 / 3)

但是实际上,永兴帝哪怕身为一个暴君,其实也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难题。

毕竟,谁也不爱当奴隶不是。

唯一能解决这种问题的方法就是给钱,给银子,给军户自由和面子。

但是,北昭其实很穷,没什么钱给这些军户。而北昭处于四战之地,没有军户,北昭生存都是问题,所以这个问题一直存在,而且时至今日,也没有能够得到解决。

所以无论永兴帝怎么去想办法提高军户的福利,但只要残酷的“军事农奴”制度不改变,谁也不会有办法解决士兵的高逃亡率问题。

但是永兴帝是下旨意提高军户待遇的,但是又不怎么给钱,下头又必须应付,于是军中开始盛行以“冒取同姓及同姓之亲”的方式来补足缺额——对将军来说,较之去抓捕逃亡士兵,或调查“原籍军户”中谁是第一顺位的“军事农奴替补”,随便抓一个与缺额士兵同姓之人充数,显然是成本更低的解决办法。

所以,“勾军清户”运动也没能解决问题。

后来永兴十六年,永兴帝下令解决问题,除了查军队跑了多少人、还剩多少人之外,还要严厉打击“匿己子以养子代者”这种普遍现象——军户将亲儿子藏起来,用养子代替,显然是深知一入军户即终身为奴、代代为奴。

同年秋,永兴帝又要求各卫所将士兵的姓名、籍贯、所在原籍军户丁口等资料制成档案,以便士兵逃亡或死绝时,可以随时补足。

可是,这仍旧是换汤不换药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经过太子的一番长篇大论,沈云瑶也基本听明白了这个问题的关键。

那就是这个唐小四是个军户,而且是个北昭制度下的军户奴隶,唐家的唐小二原本是军户,嘎了。

官府把唐小四给抓去做军户,但是唐小四没有老婆,为了安抚唐小四没老婆这件事,于是兵部的文书就去过问了一下唐小四老婆的问题。

结果唐小四就说他的哥哥唐小二曾经有个娃娃亲。

依据北昭律法,这可是军户的老婆,无论说什么也得给唐小四弄来,若不然他不去边疆屯田怎么办?如果唐小四不去,那就只能硬抓,这样反而会令很多军户寒心。

而为了完成永兴帝定下的圣旨上关于抓军户的问题,只要唐小四肯去做军户,一切就变得容易起来。

而且,鲁灵芝确实也承认了,曾经和唐小二是有过娃娃亲的。这又属于民间的传统问题了。

在北昭,女子的地位很低。一般有娃娃亲的,哪怕中途男人死了,女子也要继续嫁过去守活寡。

当然,其实大多数情况是民不举官不究。

现在唐小四说姚小五的老婆鲁灵芝是唐小二的遗产,确实存在一些争议。但是结合北昭的制度,这件事虽然荒唐,但是也并不是极为离谱。

【唉!身为古代女子,真是命苦!嫁人自己说的不算,倒也罢了。已经嫁了人,反而成了一个死了的人的遗产,直接送给他的弟弟,这是哪门子律法!】

【就我爹这个制度,北昭不亡国都对不起他!!!】

【毁灭吧!这么丧尽天良,丧心病狂,有违人伦,有违道德层面,有违儒道佛法以及诸子百家,所有圣人都写不出这么离谱的文字的事,直接让北昭亡国吧!】

【他是军户他就有理吗?再说了,这也不是东西。别人的老婆,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好好的母亲,就非的让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吗?这样的北昭,凭什么让人热爱???】

愤怒的声音,在朝堂响起。

所有人都低头不语。

永兴帝也面色铁青,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烫!

永兴帝是下过圣旨,抓这个逃跑的军户,也下过圣旨,要保证军户的利益。

如果这个鲁灵芝确实没有嫁人,那么如果兵部把鲁灵芝继承给唐小四,还有情可原。

虽然这也是笔糊涂账,但是这个鲁灵芝成婚了,而且还有几个孩子。

这一下性质就发生了极度的变化。

这是抢,这是夺,这是欺负百姓呀!!!

朕,不是昏君!!!

朕,也不许北昭亡在朕的手上。

永兴帝听的沈云瑶心声,也是心中惭愧不已。

他的脸色变得铁青且冷漠,目光盯着刑部尚书杨东名,问道:“刑部尚书杨东名,你刚刚说这件事,没有任何不妥?”

永兴帝把刑部尚书杨东名几个字咬的特别重,意思也表达的很明确:这件事他永兴帝是不知道的,一切对或者错,都是刑部尚书杨东名审判的。

刑部尚书杨东名愣了一下:“陛下。臣曾经也因为这件事,过问过雁门太守。”

“甚至直接去雁门调查过此事。”

永兴帝冷冷的哦了一声:“那雁门太守怎么说。”

刑部尚书杨东名:“雁门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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