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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你现在就跟我走(2 / 4)

只要是对猫足够的宽度,对罗绩来说也就没有问题。

他掂着脚尖,迅速抵消了下降的冲力。随后他就再次如法炮制,继续往下1层跳去。

连续两次垂直降落之后,罗绩距离右侧的那段城墙就仅有数米远了。

这时的他不再往下,而是轻轻1跃,径直跳到了那段通往城堡深处的空中廊道上。

才刚直起身躯,罗绩就眯起了眼睛。

就在他跳到这里的同时,前方城墙的拐角处就出现了1个人,而且还是1个身穿黄金铠甲的神树骑士。

在巴托里女伯爵的直辖骑士团中,自上而下分成3等。

不同的骑士以不同的盔甲作为标志,能够身穿这种鎏金铠甲的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也就是所谓的黄金骑士。

对于罗绩来说,眼前这个黄金骑士还不是陌生人。

就在几天之前,罗绩曾经在萨格姆的海滩上见过他。

就是这个黄金骑士,当着罗绩的面抓走了蕾妮,罗绩1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人何他身上的闪亮铠甲。

突然在这里看到1个脸上带着奴隶烙印的人类,那个黄金骑士先是1愣,随即就露出了狞笑。

“你这该死的奴隶,你是想去哪里?

等等,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我们当然见过,你还欠我1个道歉。”

“是你!那个海滩上的奴隶!”

由罗绩这么1提醒,黄金骑士立刻想起发生在几天前的事情。

那天他带着人在海边巡逻,正好见到1只捕奴队在做生意。

所谓的做生意,其实就是去海边寻找那些大难不死的海难者。

在特定的时间里,这附近的海域就经常会出现反常的海潮。

如果不是熟悉水情的本地人,外来海船多半会在这附近中招,所以这附近经常能捡到人。

只要找到他们,再给这些人打上奴隶的烙印,这些人就是能够出售的奴隶了,所以捕奴队经常会到这里碰运气。

对于这样的情况,黄金骑士也非常清楚。

所以他就很名正言顺地敲了对方1笔竹杠,带走了他能看得上眼的那几个女孩。

他挑的这些女孩当然不是为自己准备的,黄金骑士可不是饥不择食的流浪汉。

他们这种直接为城堡服务的骑士都是生活优渥,才不屑于随便在外面找个奴隶来解决口腹之欲。

城堡里面有大量又干净又可爱的食物,实在是犯不着找个乡下丫头来充饥。

黄金骑士之所以要挑走这些女孩,全都是为了献给那位女伯爵大人。

伯爵大人最喜欢健康美丽的年轻女性,因为据说这种女性的血能够让血族永葆青春。

为了养颜美容,他们的伯爵大人习惯要泡鲜血澡。

这种习惯据说已经维持了数百年,也只有像巴托里这种历史悠久的名门,才能培养出拥有如此优雅习惯的长生种。

也是因为如此,对于在外巡逻的黄金骑士来说,为伯爵大人搜罗合格的女性就是1项日常的任务。

如果那女孩是萨格姆的土著,黄金骑士在带走她的时候,她的家人只会瑟瑟发抖,却不敢有任何怨言。

在这1点上,城堡的骑士对萨格姆的所有人类是1视同仁的。

只要神树骑士团的骑士想要征收某人的财产,萨格姆的子民就必须无条件服从。

但是在那天的海滩上,某个1看就是从其他地方来的人类却试图反抗。

这样的企图当然是白费力气,那个人类最终被奴隶贩子暴揍了1顿,而且还被扭断了1根手指头。

因为那天罗绩的激烈反抗,黄金骑士还留有印象。现在罗绩提起,他立刻就想了起来。

趁着黄金骑士回忆之时,罗绩悄无声息地将左手食指插进腰带上的鼻烟壶。

d给他的鼻烟壶可以穿在皮带上,所以就很容易随身携带。

与普通的鼻烟壶相比,这只小瓶的口子就大上了1号,因此罗绩可以很轻松地将手指伸进去。

这样1来,当他的手指再拔出来时,上面就已经沾上了呈现乳黄色的油脂。

趁着那吸血鬼骑士还未有动作之前,罗绩取下背着的刀。

他先是将其插在临时用布条做的外腰带上,随后就抽刀出鞘。

随着他的左手食指在刀上迅速1抹,他就完成了临战前的涂油工作。

“你这该死的奴隶,居然被你混到这里来了,你这是找死!”

打刀出鞘的声音让黄金骑士的回忆蓦然终止,此时的罗绩已经重新将刀插回刀鞘。

对于这个人类的奇怪举动,黄金骑士虽觉奇怪,但却没有放在心上。

现在他只想撕碎这个胆敢趁火打劫的奴隶,于是他径直就朝着罗绩冲来。

才刚起步时,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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