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刀。
“铛!”
随着这声金铁交击之声,罗绩跳到女孩面前,用手中的匕首格开了那把飞刀。
“身手不错,怪不得你敢对我说不。
要不,你再考虑考虑?我通常都不会再给人第2次机会的。”
挥手止住那个跃跃欲试的刀手,弗朗索瓦将自己那杯酒1口喝干。
“你想怎样?用强的吗?”
“这位先生,我看来这么没有品吗?
这里是卡斯布罗集市,是有规矩的地方。
我要是在这里明抢,岂不是坏了名声,以后还有谁敢来这里做生意?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你就可以无视我的善意。
她可是1个吸血鬼,你既不想杀她,又不打算卖,却带着她来到我的地盘,这算什么意思?
年轻人,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不管是什么酒,我都不会碰。”
“这么说没得谈?行,那么我们待会儿见。”
和罗绩预料中的不同,弗朗索瓦没有死缠烂打。
恋恋不舍地看了1眼那个女孩,光头两个手下退出酒吧。
看着早已无声的的话筒,罗绩恨恨的骂了1声。
不管这光头是什么身份,罗绩知道此人1定不会善罢甘休。
就在他打算做些什么的时候,罗绩就听到外面有了动静。
“诸位!诸位!大家静1静,我是卡斯布罗集市的弗朗索瓦,我有话说。
作为这个集市的管理者,我们1直在努力,营造1个安全而又公平的买卖环境。
在我们斯卡布罗集市,有且只有两条规矩:
第1,这里从不强买强卖,谁都不能凭借武力,逼迫别人做不愿做的事情。
第2,谁也不能做危害集市的事情。
若有谁敢犯这两条,那他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是啊是啊!”
当那个光头汉子这么说的时候,周围1片附和之声,也不知道那是其他人,还是他的手下。
“可是今天,就在刚才,有人违反了这里的规矩。
有人把1个吸血鬼带进了斯卡部落集市,他们现在就在酒吧里,你们说该怎么办?”
“干掉他!我们干掉他!把那个人和吸血鬼1起烧成灰!”
只要听外面的喊声,罗绩就能想象那些人有多亢奋。
这些人之所以会如此积极,当然不是因为弗朗索瓦那几句话的挑拨,罗绩瞬间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斯卡布罗的人不是因为义愤填膺而愤怒,而是因为有了1次合法抢劫的借口而开心。
斯卡布罗是个有名有姓的集市,所以没有人可以在此明火执仗,就算是这里的头头弗朗索瓦也不行。
但是如果换1个说法,换成是消灭带着血族进入这里的叛徒,那自然就没有问题了。
这样的买卖当然是会皆大欢喜的,弗朗索瓦这样的大哥吃肉,其他人则是能够跟着喝1口汤。
“我讨厌政治,只要有个冠冕堂皇的口号,就能让人选择性的遗忘。
这么说起来,凡是会喊口号的,都不是好东西。
他们都很擅长鼓动其他人,为他们的理想奋斗。”
1边这么想,罗绩1边行动起来。
他首先奔到墙角,将女孩搬到吧台后面。
这里的吧台虽然破旧,但却是金属材质的,所以这个角落算是最安全的地方。
做完了这件事后,罗绩抓起刀和枪。没有留下任何话,他推门出了酒吧。
“那个男人,跑路了?”
在得出这样1个最合乎情理的推论后,被留在这里的女孩露出绝望之色。
就在她等待着末日到来之时,外面便响起了枪声。
只是这枪声并非是在酒吧附近,听起来更像是从远处传来的。
“那个男人干了什么?他没有跑?他和那些人打起来了?
可是,这不符合情理啊?”
就在女孩心中满是疑惑之际,罗绩正在大杀特杀。
在拿着刀枪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就想好,他绝不逃跑。
若是想要逃,他又何必辛辛苦苦带着那个吸血鬼来这里?
对于1个最多只能活28天的人来说,就算能逃过今天,又能如何?所以他不可能逃走的。
在7天前,在黑眼骷髅面前,罗绩做了1次懦夫。
为此他会后悔1生,所以罗绩下定决心,绝对不再做胆小鬼。
也是因为如此,他的选择不是逃跑,而是主动出击,而他出击的目标就是弗朗索瓦和他的亲信。
数年的警察生涯让罗绩知道,很多时候所谓的汹汹之势其实很容易扑灭。
参与这种群体事件的人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