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呵呵笑了,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
“认错人了?厂公大人啊,我怎么会连您也认错呢?您就算化成灰,小永子也认得您啊……”
曹化淳越发恐惧:“不!就是认错了,冤枉啊!张公公,咱家绝没有造反之心,更没有私藏兵甲、玉玺……”
张永见对方死到临头还想狡辩,不由收起笑容,带了几分鄙夷。
“厂公啊,人证物证俱在,还是陛下亲自抄的您家,您还要抵赖什么?”
“午时三刻已到,行刑!”
张永说完,再懒得和他废话,扔出手中红签后,背着手回到观刑台上。
听闻臭名昭著的刘瑾要被行刑,台下民众响起山呼一般的喊叫。
这喊叫淹没了曹化淳的痛哭流涕,淹没了他的呼喊求饶。
他怕啊!
要活活怕死。
因为正德年间,权倾朝野的大太监刘瑾是历史上唯一一个被一等凌迟处死的太监。
所谓一等凌迟,便是要活活割上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行刑完毕前,犯人绝不能死,行刑完毕后,还要清点身上刀口。
若是刀口少了一道,连刽子手也要被斩了脑袋。
一想到即将遭遇的痛苦,曹化淳恨不得立刻死去。
可他被拉入幻境后,想死也没有那么容易。
但见一名满身大汗的刽子手严肃走到自已面前,显然觉得曹化淳大喊大叫影响自身发挥。
刽子手只好摘下肩膀上的汗巾,在腋窝处擦了擦后塞入曹化淳口中。
曹化淳顿时一句话也喊不出来,甚至被那汗巾恶心的想要昏死过去。
刽子手才满意笑了,喝了一口在冰窖里镇过的冷酒后,猛得喷在曹化淳脑门。
噗!
一口喷下,又是一掌拍来。
曹化淳脑门受到拍打,只感觉浑身发寒。
他明白,这是为了防止自已出血太多,无法割完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所用的举措之一。
这样一来,封闭浑身血脉,不至于当场身亡。
不单单这样,若是一会出血多了,还要用麻绳捆住自已四肢关节,甚至灌入老参汤来吊着性命。
“呜呜呜呜……”
老太监见对方伸来一柄鱼鳞小刀,眼眸紧紧缩着,不争气的尿了一地。
可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鱼鳞刀在自已胸口处剐了起来,一连剐了三刀,分别扔向天空,地面,以及半空。
这也有个说法,叫敬天敬地敬鬼神。
剐完三刀后,才会将后面剐下来的肉扔向民众。
因为早有民众迫不及待等着,甚至往行刑台上投着铜钱,只盼能获得一片血肉,回家祭奠那些被刘瑾害死的至亲。
祭奠完成后,还要一口吞下,意为恨不得寝汝皮,食汝肉。
此刻,周边还围着不少野狗、乌鸦、秃鹰。
它们不等那肉落在地上便抢着叼走,引发民众笑着怒骂。
一时间,凌迟之刑竟成菜市口内的一场狂欢。
曹化淳真想活活吓死。
可他再如何惊惧,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已慢慢受刑。
时间在这一刻过的极慢,似乎又过的极快。
一刀、十刀、百刀、千刀……
尽管痛苦到极致,也无法挣脱这该死幻境。
老太监不由绝望。
难道,咱家只能死在今日了吗?
他却不知,一同被拉扯入幻境的卢象升,下场比他好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