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妈妈妃英理咨询。
妃英理听完,哭笑不得,“这是阿笠博士自找的,所谓危险驾驶,就是安全带问题。”
“安全带,不仅仅关系到自身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别人的利益。”
“如果发生车祸,司法鉴定以后,认为是没有安全带,致使本来不该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出现了人员伤亡。”
“那司机就涉嫌危险驾驶,然后再判定各方的责任。”
“如果责任在死伤者自个儿,那么就跟司机无关。”
“因为目前的法律,没有硬要求后座乘客使用安全带。”
“就比如,没有要求公交车配安全带,你乘坐公交车,不用系安全带。”
“但出租车后座上配有安全带,虽然不是总有人使用,但也有不少人会用。”
“换句话说,就是自愿原则。”
“如果司机提醒过,但后座的人就是不听,司机也没办法。”
“只要证实了这一点,哪怕只是司机单方面这么说,那他也能脱身出来。”
“而这件事情里,阿笠博士作为成年人,作为拿着驾照的司机,他应该知道要系安全带。””
“他的主要问题在于,他后座上坐的是三个儿童。”
“如果是三个成年人,他们不系安全带,出了事情,他们自个负全责。”
“儿童没有判断力,他们无法选择。”
“所以,阿笠博士必须给儿童系上安全带,否则出了事情,就是他负全责。”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更有甚者,他是后座上连安全带都没有,就敢带着三个孩子上路。”
“他可以说,他拿驾照时间早,当时没有那种规定,车子也是本就没有安全带。”
“但那不是理由,那种话在裁判廷上说出来,后果就是罪加一等。”
“因为作为一个司机,必须了解道路交通的相关法律。”
“一些知识,也许驾照考试都不会考到。”
“但那些法规都在那里,出了事以后,不能以不知道为借口。”
“所以,阿笠博士属于明知故犯。”
“在警方看来,阿笠博士这事情完全可以被列入故意杀人罪。”
“啊?啊!”
毛利兰傻了,开个车而已,竟然成故意杀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