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快餐店。”
“我知道。”陆铮点点头,“叫胖子快餐店。”
“对对对!就是胖子快餐店!”陆广辉点了点手指,又道:“那家快餐店位置比我们好,又是老店,生意相当好。”
“我们怎么跟他们竞争啊。”
陆铮不以为意道:“爸,你知道为什么肯德基不远的地方就有麦当劳。”
“耐克的附近就有阿迪达斯。”
陆广辉嘶声问道:“为什么?”
陆铮微微一笑,解释道:“麦当劳和肯德基做的是同品类的产品,他们面对的消费群体基本一致。”
“换句话说,去麦当劳消费的人也会去肯德基消费,去肯德基消费的人也会去麦当劳消费。”
“人么,都是喜新厌旧的。”
“肯德基吃腻了,你就选麦当劳,麦当劳吃腻了,你就选肯德基。”
“谁先站稳脚跟,那另一方就可以来分一杯羹,捡现成的便宜。”
“总的来说,利大于弊。”
陆广辉紧抿着嘴唇,眉头拧成一个川字,眸光忽明忽暗。
陆铮的话,让他有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爸。”陆铮再次出声,将陆广辉的目光吸引过来,然后补充道:“我今天逛了逛餐厅附近的几条街。”
“做快餐的店大概有六七家。”
“可规模和环境跟我们接近的,只有胖子快餐店。”
“其他几家都比较小,卫生状况也不理想。”
“也就是说,在这片区域,我们的竞争对手只有胖子快餐店!”
做快餐是陆铮今天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这附近是个小商圈,各种品类的餐厅很多。
做正餐,竞争很大。
快餐店就不同。
虽然附近有六七家快餐店,看起来很多。
但快餐店也是有档次之分。
脏乱差的小店,就是针对低收入人群,他们不挑环境,价格便宜,量大管饱就好。
精心装修,环境比较好的快餐店,是针对中产阶层的消费者。
他们对环境和卫生是有比较高的要求。
这部分的消费者需求其实很大,但能满足他们的餐厅其实只有一家。
所以,陆铮觉得做快餐才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