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为何事?”
那名家将说:“据说宛王率领几位王子在草原上狩猎,射杀2白狼,2白鹿,和1头白熊,认为是祥瑞之兆,所以请家主前去共享这些猎物。”
郑灏说:“1次狩猎居然得到这么多猎物?那我可不能错过了!郑雨,带上大锅,我们出发!”
使团从南阳出发的时候带了几口大锅,这1路上都是在用大锅做饭吃。大锅的功能实在太多了,蒸煎炸煮炖炒,无所不能,吃惯了铁锅烹饪出来的美味之后,郑灏已经没法忍受那些用不是蒸就是煮或者烤的食物了,那完全就是在浪费食材!
按大宛人的尿性,烹饪这些猎物的方式估计还是烤,这可不行。郑灏都4十岁了,牙口不如年轻人了,烤肉真不怎么适合他。
所以必须带上铁锅!
在皇宫里,大宛王正在乐呵呵的指挥宫廷厨师加工这些辛辛苦苦猎取的猎物,甚至亲自动手,从白羊身上割取肥嫩的肉放到火上烤。除了大宛的贵族之外,康居的国王和贵族也在场,毕竟这次狩猎就是为了联络两国之间的感情而举办的,他们在场合情合理。
康居也是此时的中亚大国,他们所在的位置大致就是今天的撒马尔罕,那也是1片非常肥沃的宝地。康居的主体民族是粟特人,这帮家伙擅长经商,将中国的丝绸、印度的胡椒和孜然运往西方,将西方1些稀奇玩意儿运往东方,来回倒卖,每次获利十倍甚至数十倍,1个个富得流油。不过粟特人打仗差点意思,汉军征大宛的时候派1支偏师屠灭大宛的忠实小弟郁城,郁城王逃往康居,汉将上官桀带1千多人追到康居都城,逼康居王交人,康居也是拥兵数万的大国,居然让这千把汉军给吓着了,老老实实的交人。后来郅支单于翻越葱岭逃到中亚,康居主动接纳了他,试图借匈奴人之力对抗强大的乌孙,结果差点就被这帮丧家之犬给鸩占雀巢了。得亏陈汤带着汉军近乎亡命的穿越千里无人区向郅支单于发动进攻,砍下了致支单于的脑袋,不然整个费尔干纳盆地早就成匈奴人的地盘了。
这个国家只适合经商,打仗啥的就算了,玩不来。
不过大宛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做田、放牧、经商都做得挺好,但打仗是真的不行。
唉,丝绸之路上这1串国家1个比1个弱,还富得流油,可怎么活哦?
必须得找个老大才行。
由于距离实在是太远了,他们并不知道昔日强悍的大汉已经不复存在了,就连比大汉逊色得多,但勉强统1了全国的大晋也完蛋了,他们对中国的印象基本上还停留在“1汉当5胡”的时代,所以对郑灏十分尊敬。事实上,西晋立国后大宛就没少前去朝贡,进献天马,态度那叫1个恭敬。
在他们知晓西晋灭亡之前,他们对郑灏的态度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郑灏跟这1众贵族打过招呼后果然让随行的仆人架起大铁锅,向宛王要了1份食材,开始熟练的烹饪。
很沙,诱人的香味弥漫开来,让人垂涎欲滴。
那帮贵族顾不上烤肉了,纷纷围了过来,盯着锅中翻滚的肉汁和大块肥嫩的肉直咽口水。宛王口水都流下3尺长了,问:“上使,为何你煮出来的羊肉这么香?到底用了什么秘法?”
郑灏笑着说:“哪有什么秘法,不过是炊具好而已。”
众人1脸狐疑的看着这口平平无奇的大铁锅:“炊具?上使你是指这个吗?”
郑灏说:“可莫要小看它,用它烹饪出来的食物可是非常美味的,而且它可以有多种烹饪方式,蒸、煎、炸、煮、炒、炖,样样都行。”
众人都来了兴趣:“有这么神奇吗?”
郑灏说:“本官随从中有擅长烹饪的高手,大王若有雅兴,不妨让他们1展身手,这样诸位贵人既能知晓铁锅的妙用,又能尝到中原的美食,1举两得!”
————比做菜,我大吃货帝国怕过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