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可能在外行人看来,优雅而又美好。可是只有真正画过的人,才知道有多累。
“昨天她们没有为难你吧?”昨晚叶梨真的是委屈极了,一刻都不想看见纪琰臣,差点把林可给忘记了。
“放心吧,你老公都来了,她们敢对我怎么样。”林可从冰箱拿出饮料,一边倒着一边跟她说,“其实纪琰臣对你真的很好,昨天你走后,他的脸色沉得那叫一个吓人。”
林可:“估计是你说的话刺激到了他了。话说,我认识纪琰臣也很多年了,感觉他就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
叶梨夹了一块肉,慢悠悠地道,“他要是那样的人,我还能和他结婚?神仙和凡人结婚是触犯天条的。”
林可下意识地道,“你也不是小仙女吗?”
叶梨顿了顿,赞赏地看了一眼林可,“有道理。”
“……不对,我是想说,我觉得你们可以走走心。”
叶梨也不是说不想走心,只是她和纪琰臣认识了太久。从她记事开始,纪琰臣就一直在她身边。这种感觉更像是一种习惯。她已经习惯了纪琰臣在他身边,也坚信以后他会一直在。走不走心,她似乎并不是那么看重。
“实不相瞒,我想走肾。”叶梨很认真地看着林可,“你不懂这种能看不能吃的憋屈感。”
莫名其妙吃了一嘴狗粮的林可:“……告辞,聊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