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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猎场饮宴(2 / 3)

,我就要丧命熊口之下了。”

江寒脸上挂着淡笑:“举手之劳而已。”

田午哈哈一笑:“先生请入座,与我等共饮一杯。”

“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见齐候如此平易近人,唐举很自然的坐到了席间,颇有名士风骨。

就在这时,魏国的使者来到了齐国的行辕。

“公子罃捕获祥瑞白麋一头,君上特请齐候参与燕飨。”

田午点头道:“魏使请回,田午稍后就到。”

魏国使者离开大帐后,田午与江寒对视一眼,哈哈大笑,只有唐举一头雾水,不知道两个人笑的是什么。

魏武侯从来不是个低调的人,否则也不会如此劳民伤财,摆开大排场迎接齐国君臣前来田猎了。

在江寒看来,白麋只是一只比较珍惜的白化动物,但在这时代的人们眼中,在冬狩时获得举世罕见的白色祥瑞,这可是件了不得的事情,足以在史书里记上一笔。

比如武王伐商,在黄河边坐船时,有一条大白鱼跳进了他的怀里,同船的周公旦和燕召公顿时下拜叩首直呼此乃大邑商授首我小邦周的征兆……

又比如西周穆王时,征伐犬戎,获七白狼七白鹿而归,作为征服荒服诸戎的标志,都是充满象征意义的。

今夜以获鹿为名,魏国的这场燕飨的规模被扩大,再扩大。

灯火通明的馆舍中,魏武侯端坐在殿上主座,田午位于次座,江寒和唐举也都出席,坐在了宴席的末尾。

魏武侯感觉今天倍有面子,他在坐上笑盈盈地说道:“魏罃,上前来!”

“赐弓。”

魏罃身穿华服,趾高气昂的来到魏武侯的面前,在殿内无数道羡慕的目光中接过了那把美轮美奂的雕漆玈弓,及十只雁翎羽箭。

他觉得自己像是受到了上天的眷顾一样,祥瑞都能轻而易举的获得,是绝对的天命之子。

魏罃看着弓上镶嵌的昆仑玉和绿松石、琥珀等绚烂的宝石,决定回去以后,将它好好挂在墙上,一定要挂在最显眼的位置。

整个逢泽馆舍都坐满了陪同狩猎的魏齐两国大臣,摆满了做工精致的漆木桌案,案上佳肴美酒,香气扑鼻。

江寒前世看小说时,总有现代作者秀优越感,觉得古人们根本不会做菜,认为那些专门为贵族服务的庖厨还不如一个后世宅男,穿越后烤串肉,炒道菜,就能被人视若神明。

他只想说,天真,实在是太天真了!

用这种心态来脑补奢靡的先秦贵族生活,就好比清朝时陕西农民想象西太后在宫里的日子。

太后她老人家顿顿有白面馍馍吃咧,吃一块扔一块……

春秋战国时,平民的饮食他倒是不敢恭维,但贵族的一日三餐,其复杂和精细程度足以让江寒这个穿越者亮瞎眼,味道也没差到哪去。

炖、煮、蒸、烤、渍等做法已经出现,只是调料没有后世丰富,烹饪器材还不太成熟罢了。

按照礼制,待客的燕飨用餐要以脍、羹、炙等为主。

脍的做法是将新鲜的鹿肉、羊肉或鱼切成薄片生吃,孔子也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选材用捕获猎物最丰腴鲜嫩的部分,再以铜刀细细切之,力求做到纤如发芒,散如绝谷,积如委红。

可惜江寒对生鱼片丝毫不感兴趣,这玩意吃进去万一得了寄生虫病,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以这时代的医疗水平,不死也足够他喝一壶的。

脍他也是不敢吃了,不过若把做法变成“渍”,先在黄酒中浸泡一夜,吃时下姜片、蒜泥,蘸酱、醋、葱韭,倒也十分鲜美。

羹相当于后世的炖菜,在炖肉时,要加入盐、梅子干、醴、酷,也就是豆酱和肉酱等调料,然后放置在鼎中加火煮至烂熟。

不过对于江寒来说,用商匕勺着煮烂的肉糜入口,再佐以咸臭相交的牛羊肉酱,实在是有些重口味。

在他看来,这羹唯一的优点就是……营养?易消化?

剩下能入口的食物的还有炙和炮,炙是将肉切成小块,串在竹签上烘烤,可惜没有辣椒,只能以稀有的麻椒,也就是花椒搭配。

炮是一整只黄羊,或者鹿獐剥皮剖腹,在内侧抹上油膏,以及各种酱类,实之以肉桂生姜、梅子干枣,用鲜芦苇缠绕起来,架起来在火上烤。

至于他猎到的那头黑熊的肥美熊掌,被带过来献给了魏武侯后,现在还在加了盖的鼎里,仍未煨熟。

以这时代的火力,想吃上口熊掌可不容易啊。

楚成王就等不及吃到就被儿子干掉了,晋灵公也因为一只没煨熟的熊掌而被赵氏弑杀。

春秋战国时代的逗比国君们常常因为一口吃的而不得好死,想想都奇葩。

染指一词的由来,就是因为郑灵公请大臣们吃甲鱼,故意不给子公(公子宋,郑国贵戚)吃,子公很生气,就伸出手指蘸了点汤,尝尝味道就走了,表示自己的不满。

这年夏天,郑灵公被公子宋所杀,公子宋以此报了未赐鼋羹之仇。

顺便一说,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人,使用的餐具是刀叉。

铜削就是小刀,可以切割肉食,此外还有用来戳大块肉食的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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