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尧舜也是暗暗点头,如果刘建华不接受,那他可过意不去了!
百尧舜笑着招呼吴镇道:“刘先生,你要是不忙,就做一会儿吧,咱们说说话,我这里有灵山上的大红袍,是从母树上摘下来的,刚刚到的!”
刘建华微微一愣,灵山上的茶树,每一株都价值不菲,比黄金还贵。
最重要的是,这东西,有价无市,只有高层才能买到。
刘建华看了看时间,还不到九点钟,便打算再坐一段时间,品一品这大红袍,看看有什么特别之处。
一杯热茶刚刚端了上来,一个中年人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
“父亲,家里来了客人?”
说话的是一名男子,相貌与百尧舜极为相像,但年纪却要小上许多,看上去只有四十多岁。
“春雨,你回来了,我给你介绍一下,他是刘先生。”
“这是我犬子,百春雨。”
百老微微一笑,将两人介绍了一遍,刘建华的确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他希望自己的大儿子也能和刘建华打好关系。
“刘先生?”百春雨一听,顿时愣住了,这个介绍好诡异啊,看起来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大。
自己父亲,竟然称呼他为先生?
不过,他还是很怀疑,自己的父亲是不是已经老糊涂了。
刘建华见百春雨发怔,微微一笑道:“百叔叔好,打扰了,你可以叫我小刘。”
百春雨终于点头,对刘建华的客气还是很满意的。
“小刘,随便坐,灵山的大红袍…”百春雨闻到香味,又看了看刘建华与百尧舜身前的茶杯,又是一愣。
那可是灵山的大红袍啊,那可不是一般的大红袍啊,那可是从母树上摘下来的。
这玩意儿,可比黄金值钱多了,在拍卖会上,它的价格是20克二十万。
自己父亲一年才能喝上那么一点点,连自己都不舍得喝,现在却用来款待刘建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