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
花二娘正在专心致志地叙说心中烦忧,被花小麦拿手肘这么一杵,才倏然发现自家小妹原来根本不曾用心听自己倾诉,心头那股子火气噌地就冒了起来,巴掌一抬,立时就要往花小麦后脑勺上招呼。
“我把你这没心没肺的东西,活腻歪了?老娘在跟你说话!”
脑后一道疾风掠过,花小麦只觉头皮一凉,忙下意识闪了闪,花二娘那凌厉的掌风,堪堪擦着她的头发丝划过。
她拍拍心口,暗里直呼“幸好躲得快”,同时灵巧地朝旁边一跃,伸长胳膊指住花二娘的脸,理直气壮嚷道:“方才邢大夫是怎么和你说的,这才多一会儿工夫,你就全忘得清光了?一点点小事便要暴跳如雷,到时候生出个同你一样性子的娃,你可怨不得旁人!”
这话果然奏效,花二娘面上腾腾的怒气犹在,手却已快速收了回去,愣怔半晌,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偃旗息鼓。
花小麦心满意足,走过去碰了碰她的肩膀,用下巴点点那熙熙攘攘的人群,再度道:“我问你话呢,他们在做什么,好大股油烟气。几个门脸之外便是裁缝铺,倘或熏臭了人家的衣料可怎么好?”
花二娘混没在意地往那人群中瞟了一眼,嘴皮一掀,丝毫不掩饰对花小麦的轻蔑:“亏你还是个做厨的,整天围着灶台打转,这还有什么看不出来?多半是在比拼厨艺呗!芙泽县的百姓们说起来是住在城里,却和咱火刀村一样,人人喜欢凑热闹。一般来说,像这种当街比拼厨艺的,最后都会将做好的菜分给围观众人品尝。有这等好便宜占,谁又还会有半点意见?”
“还有如此有趣事体?”花小麦这才算明白过来,心中登时来了兴致,将花二娘的胳膊一挽,笑眯眯道,“那咱们也过去瞧瞧吧?”
花二娘照例是要叨咕个两句的,却也不曾正经反对,被花小麦扯着袖子。三两下钻进了拥挤的人堆儿里。
小酒馆门前油烟缭绕,稍稍靠近少许,锅中那火烫烫的滚油气息,便直扑到人脸上来。两口大锅中间摆着一张木头长桌,上面是各色菜蔬、调味料、鲜汤、奶汤,除此之外。还有两只早已剥洗干净的整鸡。
左手边那粗布蓝衫的男人将鸡翅拆下,搭配上黄芽菜心搁进砂锅中炖煮成汤,剩下的鸡肉。一半用来做成白切鸡,另外一半,则用干草菇烹制成蒸滑鸡片,隔着蒸笼,轻易就能嗅到那草菇汁渗入鸡肉中混合,所散发出的鲜甜之味。
至于右手边的那个男子,虽然为了在灶间操弄方便,也穿了一身短打扮,衣料和花色却无疑要考究得多,瞧着像是出自富足优渥的人家。他手中的那只鸡。同样被分成了三个部分,半边在锅中油炸。另半边配了香蕈做成炒鸡球,鸡翅却是拆下来,用酱汁红焖。
花小麦盯着两人手中的动作瞧了一会儿,禁不住抬了抬眉毛,唇角露出一抹笑容。
居然……是在比试“一鸡三味”吗?在她从前生活的那个年代,居于岭南附近的人素喜这样吃。却不想,眼下在这小小的芙泽县,竟也有同样的烹饪方式,饮食文化当中的“传承”二字,果然所言非虚。
这两个男子年纪差不多,都是已过中年,且无论刀工抑或抽糊摆盘,动作都十分娴熟,显然是内行人。只是不知何故,左边那蓝衫男人,看上去似乎有些紧张,额头上渗出薄薄一层汗,握着锅铲的手,也微微发着抖。与他相比,另一个男人却气定神闲的多,一边不停手地忙碌,一边还能拨出空来,时不时朝身边的蓝衫男子瞟上一眼,目光中,是毫不掩饰的讥诮与轻鄙。
两口大锅中的第一道菜几乎是同时做好的,分别是白切鸡与香蕈炒鸡球,盛出装盘之后,便要送到围观的老百姓面前,先让众人嗅其香,再每人发一双筷子,令他们一一品尝。
盘子从花小麦面前掠过时,她便略略吸了吸鼻子,将那两道菜的香味稍作比较,心中就有了数。待得筷子递到眼前,她却是朝后一退,摆了摆手,笑着道了声“不必”。
周围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地在耳边响了起来。
“这白沙沙的肉,少滋没味,谁耐烦吃它?酱料也配得离奇,不香,不香!”
“唔,正是,真个要说起来,还是那香蕈炒鸡球更美味许多,柔嫩爽滑,鲜香满口呢!这饮食世家的名头,果真不是盖的!”
更有甚者,只不过尝了拇指大小的一口,居然言辞笃定地下起结论来:“喏,你们只瞧着吧,那姓谭的,今儿十之,要输得裤儿也没得穿!”
花小麦闻言,便四处打量一番,蓦地领悟到什么,眉头便轻轻蹙了一下。
这样的比试……好似有点不合适吧?
思索间,耳边忽闻有人唤她的名,她回过头,就见住在火刀村河边的酸秀才文华仁,正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隔着重重人群,跳着脚地冲她招手,不等她开口说话,已是三两下挤了过来。
“小麦姑娘,你也来凑这热闹?”文华仁笑嘻嘻地同她打了招呼,又偏过头去冲花二娘也点了点头,“没想到咱们竟能在这里遇见,真个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