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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8章 双赢局面(1 / 2)

孟之祥与八思巴达成甲乙方协议,其主要内容为:

至尊的大皇帝孟之祥封八思巴为大明国师,承认其在卫藏的管辖权,包括宗教与地方行政事务均可管辖,这实际上承认了八思巴为卫藏之王!

八思巴可以在大明全国传教,经其同意的僧人可在全国自由行动,参谒大明各地寺庙。

拨出官银,在应天府、江陵府和成都府为八思巴建立道场,即敕造寺庙,官府要保护寺院不受侵害,同时还每年给予八思巴三万两官银在卫藏使用,再拨十万两官银给八思巴往北方传教,不够了再给。

而八思巴则承认孟之祥的皇朝对卫藏的管辖权,孟之祥是卫藏的皇帝,在卫藏地区升大明国旗,大明派驻少量军队进驻卫藏(费用自理),派出驻藏大臣,不理其行政和宗教事务,主要是维护大明在卫藏地区的统治、外交事务,联系萨迦派,保护在卫藏汉人的利益,再有就是允许大明在卫藏地区建立驿站。

卫藏地区允许汉人自由进入,经商和购买房产,汉人要尊重当地宗教,服从管辖。

……

这是一个双赢局面,皆大欢喜,孟之祥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卫藏地区的宗主权,虽不实管,但卫藏地区头一回真正列入了中国的版图,有了这个名分,以后他可以光明正大地干涉卫藏地区的事务,乃至于最终实管。

现在他不追求实管,哪怕卫藏地区打包送给他,他也不想要。

现在可没有川藏公路、青藏公路,更没有高铁,四川至卫藏地区的道路甚差,气候恶劣,在没有彻底打败鞑子前,不宜分心攻略卫藏。

蒙古人这么强的机动性,都不追求实辖,孟之祥何德何能,敢去追求实辖。

一步步来吧,卫藏地区允许汉人自由进入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也!

孟之祥看得开,心满意足。

对于拨出巨额银两给八思巴建立道场和往北方传教,孟之祥对诸臣将道:“花在北方传教的一两银子,就相当于军费支出五两,宗教的力量,有时比军事上的力量还要强大!”

阁臣贾似道担忧八思巴可以在大明全国传教,怕他们反客为主,而赵葵而劝他不必过忧,因为中国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中国是皇权至上,世俗化的中国根本不用担心任何宗教可以坐大。

他反倒担心民众到萨迦派的寺庙烧香祈求,万一不灵的话……那可是麻烦到来,官府有得头疼!

听得众大臣哈哈大笑,全不以萨迦派传教为患。

须知在中国,要是神仙不灵,民众可不会和你客气的。

神仙不干事?那就换神!

诸阁臣知道近来有一桩奇事,是福州地方官上奏的,说的是福州台江有个高盖乡,其龙王庙里面供奉着一尊龙王,龙王像有三尺多高,红脸蓝衣,是木头做的。

每当大旱时,邻村人就会跑到这里偷龙王,干嘛用呢?当然是祈雨了。龙王偷来之后,要是本村的龙王还没被偷走,就只能先放在村庙或祠堂里,要是本村的已经被偷了,那就直接放到本村龙王庙。

龙王偷来后,早晚尚可享受“神”的供奉,但太阳一出来,人们就会将它摆放在庙院里曝晒。天阴下雨,就用东西盖一下,如果只下了场小雨,就会接着晒,直至下了透雨为止。

也就是说,要是龙王不下雨,它就接受曝晒的待遇。

到了七天头上,要是还不下雨,村民就敲锣打鼓,抬上龙王在村里村外转上一圈,让龙王看看民间的苦情。

要是再不下雨,愤怒的村民就会对龙王拳打脚踢,直到把不灵验的龙王打得遍体鳞伤,而龙王像只能等下雨后才被送回。

按理说,人们应该对神灵尊敬有加啊,这龙王大小也是个神,怎么说打就打呢?

可乡人就是这么做,此乃民俗,地方官觉得不成体统,却又无可奈何!

他们上奏朝廷说起这事儿,朝廷又能怎么着,你官府有本事就代替龙王把雨水给弄过来啊,因此朝廷批复是“尊重民俗,勿致民变!”

换言之,乡人对不做事的神灵尚且如此,你们地方官员要是苛待他们,就不怪他们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了!

中国人几千年前就知道没有神了,中国的宗教信仰由最初的“信神、敬神”,拐进了“敬神”却不“信神”的道路,讲究入庙烧香,见神就拜,但,中国人从不深信神灵。

因此,皇帝说允许萨迦派在全国传教,那是一句漂亮话,政治上的高姿态而已,要是八思巴当真,他就是幼稚了。

果不其然,八思巴也是听听得了,卫藏之外,他计划传教的重点放在川藏、长城以北地区。

对他而言,他奉了大轮明王化身法旨,乃是顺应天命,他从法理上得到了卫藏地区政治与宗教的治理权,反正这次与孟之祥达成协议,绝对是一笔好买卖。

至于和蒙古人先前的协议,他只能对蒙古人说抱歉了。

在成都文殊院告别了皇帝,八思巴即时在成都城西选址,建立分院。

回到日则喀后,八思巴积极推进传教大计,多管齐下。

一是派出他派出了诸弟子及一干弟子收取卫藏诸地,遣大弟子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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