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楚行洲自由自在地撸猫, andes流下了羡慕的泪水。
弟弟长大了,居然还学会双标了。
andes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楚行洲究竟是怎么驯服沈千帆这只倔强的小猫咪的。
“你居然给他摸肚子!”andes想来想去, 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悄悄问沈千帆。
“这不公平!你摸着良心说说看, 二哥从小到大对你不够好吗?我们认识多少年了, 整整一百多年,那时候你还是个小猫, 二哥一把屎一把尿地含辛茹苦地把你拉扯大,每次你惹那个老蛇怪生气了还不都是二哥护着你……”
小猫咪眼睁睁地看着他打了八百字的兄弟感情牌, 到最后才抛出他真正的目的:“——所以你从来不给二哥摸小猫肚子,是不是太不讲义气了点!?”
是兄弟,就给我摸摸肚子!
作为一百多年的好兄弟,沈千帆也觉得有点过意不去,叹了口气说:“喵。”
下次一定。
如果真的要把肚子给andes摸摸, 沈千帆还真得花点时间做做心理工作。
他和哥哥们的关系很好, 绝不是小气不愿意陪他们玩,实在是因为他真的过不去这个坎。
而且最重要的是, 在楚行洲的眼里,他已经是被别的男人摸了三分钟的小渣猫了。
他不能再让楚总把他当成随便给别的男人摸肚肚的放荡小猫咪!
andes抬手捋了一把满是发胶的帅气发型, 两根花里胡哨的鸟毛也掉了下来,飘落到了沙发的夹缝里。
他浑然不觉自己现在的模样很滑稽, 他觉得自己超帅的。
andes知道沈千帆不喜欢别人摸他, 他也不是非得要让弟弟难受。
他只是觉得,凭什么楚行洲就可以摸?沈千帆到底有几个好哥哥!
和烛阴一起被打入冷宫,得不到小猫咪的垂爱也就罢了,眼看着楚行洲竟然能拥有这样的特殊待遇, 这让andes实在很难不眼红。
andes神情严肃,质问弟弟:“这么献殷勤,你该不会是喜欢他吧?”
沈千帆愣了一下。
他好像还是第一次被问到这个问题。
在此之前,沈千帆从来没有思考过自己喜不喜欢楚行洲——即使他的确不抗拒楚行洲的触碰。
“说什么呢哥。我在楚总家当猫,当猫咪的职责就是要让主人开心啊。”
社畜沈千帆强颜欢笑,给自己找了个“职责所在”的好理由。
andes又痛心疾首地问:“那你为什么就想让楚行洲开心,而不是让别人,比如我和烛阴开心呢?难道就因为他是你老板,而我们只是你的哥哥吗?”
沈千帆脑海里闪过他以前的几个老板的模样,迟疑了一下。
他和从前那些雇主的关系基本都是不咸不淡的,上班点头哈腰给人当孙子,下了班就没有任何交集了。
可能楚行洲和其他老板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把他当孙子?
楚行洲对他真的很好,还请他吃小鱼干。
但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沈千帆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他是妖,楚行洲是人。喜欢不喜欢,又能怎么样呢。
沈千帆看二哥估计也是有一样的担心,便回答说:“哥你放心吧,我有分寸的。”
沈千帆知道,大部分人类都不太能接受妖的存在。可能前一刻还在海誓山盟,下一秒得知了你的真实身份后拔腿就跑。
烛阴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半人半妖,爹不疼娘不爱,要不是他自己顽强,根本活不到这么大。
可是至于他和楚行洲,肚子也摸了,尾巴也摸了,其实沈千帆自己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分寸”在哪里。
......
andes今天开了一辆极其骚包的粉红色跑车,就停在花园门口。
等他回去开车的时候,发现有三只胖乎乎的哈士奇幼崽正围着他的车打转,一只死鱼眼蹲在他的车前盖上,还有一只斗鸡眼正翘着脚往他的车轮上撒尿,想把这辆车收归狗有。
andes连忙冲过去保护他的心肝宝贝车,小哈士奇们摇着毛茸茸的尾巴,嘻嘻哈哈地一哄而散了。
“小傻狗。”andes朝着它们跑走的方向树了个中指,对楚行洲说,“这就是你说的那群天天扰民的邻居吗?”
楚行洲沉默点头。
沈千帆差点“噗嗤”笑出声。
不知道应该说是可怜还是好笑,贰先生一直自称是楚行洲最好的朋友,但其实他在楚行洲眼里扮演的好像是扰民的邻居。
andes打开车门坐了进去,他朝着楚行洲和小猫咪这边热情挥手道:
“我的典藏版演唱会光碟就送你们了,上面还有我的签名哦,记得多看几遍。回见!”
一脚油门踩下去,掀起漫天扬尘和鸟毛。
回到屋里,沈千帆看到沙发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