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我朝思暮想,不曾有一刻离开过我心里的人,正坐在床榻前的矮桌上,手上正端着酒杯,忙不迭地往口中灌。我一阵心疼,他每日就是这样过活的吗?
我的步子仿佛有千斤重,他……似乎比从前壮了一些,宽阔的肩膀将身上着的褂衣撑得十分贴合。
听见了动静,抬头望着我,眼神从我的脸上扫过,却没有一丝诧异,而是淡然地又垂下眼帘去,喃喃道:“你来了……”
然后就接着一杯一杯地蒙头喝酒,无名指上,是那枚我们起誓的戒指。
“抚顺的酒,真的比赫图阿拉的还要烈。这还没喝几杯呢,你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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