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中遮挡自己,小丑选择了一个强壮的男人作为人质,对双方来说,都算是优劣对半。
对小丑来说,人质的体格壮硕,刚好可以阻挡他纤瘦的身体,让蝙蝠侠的很多手段都难以发挥。而人质的反抗?小丑并没有放在心上,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哪怕动手挣扎起来,先死的也只会是对方。
对蝙蝠侠而言,人质的体能看起来不错,应该可以采用更激烈一些的手段。不过,还是没法做得太多,虽说小丑手里只有一把刀,没有拿枪,但也同样很难对付,这家伙十分精通瞬间割喉的“艺术”。
joker并非不愿用枪,却也只会在有绝对把握的时候,才会开枪虐死自己的猎物。毕竟,陷入疯狂让他的体能和格斗能力都强了不少,枪这种技术活还是没那么容易练出来的。
“当然,小蝙蝠也有第三个选择,你永远都有,”小丑故意把头从人质肩膀上露出来,“杀了我啊,哈哈哈哈哈,只要一枪杀了我,一切就都结束了哦!”
小丑疯狂地笑着,蝙蝠侠却沉默了。他一直都知道,只要自己想,随时都能杀了这个疯子,然后……自己就会成为下一个疯子。
而这,也是对方最大的愿望。
“噢,亲爱的蝙蝠是不是没有带枪啊?”小丑像是生怕蝙蝠侠不肯杀了他,还掏出一把枪,高高地扔向空中,“没关系,一个合格的小丑总能满足大人和孩子们的一切愿望,开枪……”
“砰!”
一声枪响。
小丑仍然带着疯狂而狰狞的笑脸。
却被一道穿头的弹孔彻底定格。
……
布洛克·朗姆洛,明面身份是神盾局的特别行动队长,在地下世界也是名气不小的交叉骨,觉得自己这辈子倒霉透了。
今天尤其倒霉。
想当年,小时候的朗姆洛也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甚至和绝大多数二战后出生的白人男孩一样,把美国队长当做自己的偶像。
只是人生嘛,有时候就是那么操蛋,家破人亡,流落街头什么的,说来就来。靠着天生的一股狠劲,不错的天赋,以及一点机遇,朗姆洛“幸运”地拜了一个顶级雇佣兵,模仿大师为师。
如果他没有被那个无良老师卖给九头蛇的话。
当然,那时候年纪还小,却已经经历了很多的朗姆洛,也没对加入九头蛇这件事有太大抵触。干他们这一行的,为谁卖命不是卖呢?和有些连钱都不肯给的雇主比起来,九头蛇的福利待遇已经算不错了。
再后来,被“蛇头”之一的皮尔斯选拔加入了神盾局,朗姆洛就更舒服了。想想吧,平日里大多数时候也只用出一份任务,却能拿两份工资!他们这些外勤特工的津贴可不算太低,毕竟钱给少了有谁会愿意卖命?
作为级别不低的外勤特工,手头宽裕,身体强壮,又长了张看着就会**的开房脸,朗姆洛的日子其实也过得不错了。就算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但大多数不也一样不知道么?他也只是和其他人一样罢了。
但是亲眼看到自己的童年偶像复活,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经历。
更倒霉的是,看到奥特曼复活的那个小男孩,长大之后已经加入了小怪兽的阵营。
作为由神盾局长钦点的,负责配合美国队长一切任务的高级特工——说真的,朗姆洛自己都觉得,能把一群九头蛇安排在美国队长身边,局长的两只眼睛可能都瞎了——朗姆洛每天都在发愁。
尤其是数着每天被打烂的沙袋的时候,生怕自己会变成下一个。
好在,没过多久,他们的第一个任务……就失败了。
朗姆洛只能说,不愧是是美国队长,刚在现代社会复苏不久,就能在一群特工的保护或者说监视下失踪了。
在那之后,九头蛇似乎也察觉到了些什么,果断地决定把一些核心成员以及资源等转移到哥谭,为此也找到了哥谭的地头蛇,希望由企鹅人这种哥谭土著出面进行前期转移。
朗姆洛正是这一阶段的负责人。九头蛇的高层也知道,他对于九头蛇其实说不上有多忠心,远不如其他成员那样,有着狂热的信仰。但在非常时期,这样也好,至少不会做什么多余的事。
朗姆洛自己也清楚,离开了九头蛇,他也去不了哪儿。所以,他也没考虑过要背叛九头蛇。
应邀来到冰山餐厅的朗姆洛没想到,为了表示诚意没有携带任何武器的他居然如此倒霉的刚好遇到具有哥谭特色的……街头斗殴。
又刚好被挟持成了人质……
幸好这次来的都是九头蛇的自己人,要是被神盾局的同事知道了,他堂堂行动队长的脸还要不要了?
挟持他的人,朗姆洛也知道是谁。joker,一个十足的疯子,九头蛇的合作意向名单上第一个被排除的家伙。
终于,伺机已久的朗姆洛看着落下的手·枪,瞬间暴起,他的枪法可不是小丑这种野路子能比的,更何况如此近的距离,完全不存在失手的可能。
所有人都没想到,在哥谭杀人无数的小丑,居然被人质反杀了……
也是,哪怕是小丑,没有足够的情报,也不可能知道一群普通宾客里面,居然混进去了九头蛇的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