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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朝朝与暮暮...)(1 / 2)

姜暮抱着书包起身跟靳朝走进身后不大的维修间,那辆吊起来的车子已经放了下来开出去了,旁边仅有一条很窄的过道,穿过通道,后面隔了一间十平不到的休息室,推开门里面有个铁架子,堆放着很多零件、维修单、一台饮水机、还有两把木椅子。

再往里有个布帘子挡着,看不见里面的空间,靳朝停下脚步问她:“作业写完了吗?”

姜暮摇了下头,靳朝把桌子上的维修单全部挪到了其中一把椅子上,旧办公桌被大概清空了,他把另一把椅子拎到办公桌前对姜暮说:“先在这写,我洗个澡。”

姜暮把书包放了下来,点点头。

她坐下来后回头看见靳朝撩开帘子走了进去,从帘子一角她得以窥见里面还有间更小的房间,一眼望到头,仅有一张钢丝床和一个很矮的床头柜,帘子放了下来,不一会姜暮便听见了水声。

她把一张数学试卷拿了出来平铺在桌子上,又打量了一番休息间,就在她抬起头的刹那,忽然扫见铁架子的最上面放着一个眼熟的盒子。

虽然盒子外面的黑色迷彩包装撕掉了,但里面的东西却并没有拆封,盒子上腾飞的骏马还是原封不动的样子,这是派克“以梦为马”礼盒,里面是她精心为靳朝挑选的黑色镀金磨砂钢笔,花了两千多,没有用姜迎寒的钱,用的是她之前参加表演的演出费,特地存下来,知道来铜岗后,偷偷为靳朝买的。

姜暮垂下视线将笔盒里有些旧的派克钢笔拿了出来,她一直把这支钢笔当作她的幸运笔,只有竞赛或者考试时才会用,可这么多年过来了,虽然笔头和笔芯早已磨损换过,但她始终保留着笔杆,舍不得丢弃,这支钢笔就这样安静地躺在她的笔盒里,见证着她无数次的大考小考,陪着她一路磕磕绊绊走来。

当初靳朝离开苏州时将这支钢笔留给了她,时隔多年,她回赠他一支,她以为他能用得到,她以为这个礼物对他们来说是最有意义的,可不曾想到,现在的靳朝根本不需要一支华而不实的钢笔。

“以梦为马”,他投身航天事业的梦也许在好几年前就碎了吧。

姜暮太过出神,以至于身后的水停了她都没听见,直到脚步声逼近,她才匆忙将那支旧钢笔塞进笔盒,迅速合上。

靳朝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靠近她,姜暮没有回头,她的心还在扑通乱跳,她不想让靳朝看见那支旧钢笔,那对她来说弥足珍贵的回忆,对靳朝来说也许早就不在乎了,亦如那个被随手丢在铁架子上的礼盒,这一切都让姜暮觉得难堪。

身后浴室带出的热气笼罩而来,靳朝停在她身后垂眼瞥了下,出声道:“半天一个大字没写?”

见姜暮不说话,他把毛巾往肩上一搭,拿起她的卷子瞧了瞧,语气寡淡地问:“在琢磨什么?”

姜暮总不能说琢磨我们两谁更自暴自弃吧?于是她只能回头试图夺回自己的卷子,却发现靳朝的目光并不在卷子上,而是瞥在了她的脸上。

他将那身脏衣服换了下来,穿着干净清爽的T恤和宽松的卡其色休闲裤,身上是沐浴过后好闻的薄荷清香,水珠顺着短发落在鬓角处,下颚线很紧绷,姜暮不自觉将视线落在他的喉结上。

小时候的靳朝长得就很好看,她记不得是几年级的时候,他需要表演什么节目,学校老师还给他画了口红眼影,脸也图得白白的,只不过他一直臭着张脸,那时她小啊,认为哥哥生气了,去拉他手让他不要生气,靳朝只是酷酷地说:“我没生气,我只是觉得自己丑死了。”

她很不认同地笔画了一个很大的圆圈对他说:“朝朝,你是全宇宙最好看的。”

那时的她只有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会喊哥哥“朝朝”,每次靳朝都会训斥她没大没小,可那一次靳朝没有说她一句。

她现在依然觉得靳朝长得很好,虽然和小时候不一样了,比如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了清晰的喉结,她以前从来不觉得人的喉结有什么特别的,可这一刻她竟然觉得靳朝的喉结很男人。

靳朝将卷子放回桌上,撩起眼帘问她:“看什么?”

他的声音很近,在逼仄的空间里像低音炮般带着回响,姜暮仓皇地藏起了脑中的胡思乱想,说道:“我写作业前习惯冥想。”

靳朝昂起脑袋:“你怎么不用意念写题的?出来吃饭。”

说完他便走了出去,姜暮也跟了出去问道:“我在这里会打扰你工作吗?”

“不会,店是我的。”

姜暮想那倒还好,不是替别人打工,起码还有家店。

下一句又听见他说:“跟人合开的。”

姜暮瞬间感觉又不好了,店不大,还要跟人合开,能挣到钱吗?

当然她也只能把这些疑问压在心底。

店门口支起了一张桌子,三赖和铁公鸡拖了几个板凳过来,桌上放了才送来的菜和饭,还有好几瓶啤酒,小阳已经洗了手,过来把打包盒打开了,章帆不知道是不是去网吧了,人已经走了。

三赖一点都没有蹭吃蹭喝的自觉,反而搞得像主人一样招呼姜暮:“姜小暮,来,不客气随便坐。”

姜暮见他这架势,便问了句:“你也在这里工作吗?”

铁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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