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看得入迷,程耀便问她:“想要吗?”
她思考片刻,小声说:“我想要那个三号。”
最小的实在是太小了,三号的大小像一只成年猫咪,刚刚好抱在手里。
程耀带她进去跟店员一番交谈,买了三号大小的兔子。结账时程稚发现这里竟然也能用支付宝,便拿出了自己的手机:“让我自己买吧。”
程耀便笑着由她去了。
程稚付完钱才发现这只小兔子竟然扣了她五百块钱,顿时心痛不已。
“喝点咖啡?”程耀拎着包装好兔子问程稚,“今天下午得熬夜。”
程稚:“……是哦。”
现在国内已经十点了,她虽然在飞机上睡了一觉,但体内的生物钟总觉得怪别扭的,就像在通宵以后睡了一个上午,下午两三点刚起床那种感觉。
还是跟着程耀的作息来比较健康,他倒过时差,更有经验。
咖啡店再走几步路就有一家,程耀点了两杯咖啡和一份小蛋糕过来。
程稚坐在座位上,拆开了她刚买的五百块兔子。
她决定就给这只兔子起名叫五百。
……虽然听起来有点奇怪,但谁在乎呢。
咖啡来了之后,程稚把五百放在座位上,让它跟咖啡和小蛋糕合了张影,顺手就发了个朋友圈:可可爱爱。
阿曼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光速点赞。
她就不怕被秦昼发现她上班时间摸鱼……哦不对,现在国内是夜里十点了。
程稚笑着发消息给阿曼:“阿曼姐喜欢这个兔子吗?”
虽然很昂贵,但要是送给阿曼姐,她还是能咬咬牙再买一只的。
阿曼姐似乎犹豫了一会儿,才回道:“……你带一个回来,我是留着,还是给秦昼?”
她私底下有时候会直呼秦昼的名字,尤其是在程稚面前。
程稚自己也会喊一喊“秦总”,但那都是心情不错喊着玩儿,平常听着总觉得挺奇怪的,好像自己是什么霸总的替身情人之类的……
所以她俩聊天的时候,都更习惯叫他秦昼。
“那你喜欢这个兔子吗?”程稚问她,“要是喜欢我就把兔子留给你,带一个别的东西给秦昼。”
阿曼姐又犹豫了很久,终于掏心窝子地说:“还是算了。你带给秦昼的东西比给我的好,我会嫉妒的。”
程稚还没来得及回复,阿曼姐又发来:“给我的比给秦昼的好,我怕失业。”
程稚:……
程稚忍不住捧着手机胡乱地笑起来。
阿曼姐以前就是这样的,对她总是很亲切,还经常和她一起开秦昼的玩笑。
“他怎么敢让你失业呀。”程稚回她,“没了你他上哪儿再找这么厉害的助理。”
阿曼姐一时没有回复。
她看见程稚发来的“他上哪儿再找……”,一时间有些恍惚。
在秦昼手底下工作的感觉是很好的,尤其是她这种工作能力极强的人。以前都是她嫌老板太烂炒了老板,直到来了秦昼这里。
当时秦昼年纪不大,做事情却果断决绝得惊人,周围没有一个不服他的。
阿曼刚来也只把他当做很厉害的上司,直到看见他恋爱的样子。
她看着程稚和秦昼关系越来越好,就像看着两个孩子长大。
程稚不在的那几年,秦昼最初就像变了个人,工作时间闭门不出,大白天酗酒……只是一段时间以后,他就很快回复过来,开始没日没夜地工作。公司遇到几次危机,最后他都挺过来了。
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般,在五年以后的某个下午,平静地通知她——准备点东西。
然后发来一个备忘录的截图。
他停顿片刻,很快又补充道:给程稚的。
阿曼后来也有想过。
当初秦昼从颓废状态中回来,不要命地工作时,她其实是有点跟不上节奏的。
有时候只能看着秦昼被山一样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拿着他开的几倍的工资,忙得焦头烂额都不能帮他分担多少。
之所以能一直留到现在,或许是因为……以前程稚和她的关系不错吧。
“我给阿曼姐的肯定是最好的啦。”程稚那边很快又发来新的消息。
阿曼垂眼笑了下,飞快地打字:你还是把最好的留给秦昼吧。
这句话还没发出去,就听见一声提示音,程稚那边又回了新的消息过来,她说——
“给秦昼的最多就是心意重点,东西没有多贵重呢。”
程稚发得情真意切。
她确实舍不得再给秦昼多买一个五百了。
有这钱还不如给他买点好吃的补补。
阿曼看着程稚发来的消息,笑着轻叹了声。
心意重啊。
她也不知道程稚和秦昼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可多难得啊,这么些年过去,两个孩子又好像什么都没变,高高兴兴地在一起了。
她笑着回了程稚的消息,程稚那边又发来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问她觉得秦昼最喜欢哪个。
……
程稚这么突然地开始疯狂思考要给秦昼带什么礼物,不是没理由的。
她在发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