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是不是真把我当成他心腹了。
说起来,我都是快成暴发户的人了,居然还要当他的走狗。
唉,我真是丢我李家的人呐。
“最近集团可能要忙碌一阵子,李木,待会儿你跟我去文化宫一趟。”
走进办公室,雷兆明也没再像以前那样跟我客气,直接跟我说正事。
我注意到他的用词,他说的是集团,而不是公司。
“雷董,去文化宫干啥,难道文化宫也变成凶宅了?”我有些诧异。
“不是。”
雷兆明一直在办公桌前忙碌着,一边跟我说道:“文化宫最近要展览一具千年古尸,还有一些文物。这些文物是港岛那边的一个富豪,花巨资从国外买回来捐给上头的,上头打算在我们兰江市进行展览。”
“这种大型活动,我们兰江市的企业家都要出席,另外那个港岛富豪也要来,他也是做房地产生意的,但可比我们玉龙集团要阔多了,人家是世界富豪榜前百的人物。这一次的活动,玉龙集团的董事长都要到场,主要是跟这位富豪谈生意,希望他能给我们集团进行投资。”
我有些愕然。
四位董事长都要到场?
那郑岩庭是不是也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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