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30、饭王和菜香(1 / 2)

不管方应看到底是如何想的,悄咪咪溜走的林念一键换装,换了张脸,融入了热闹的虹桥夜市中,让沈鹿儿彻底消失在了京城街头,就算方应看掘地三尺,也找不到这头会上天入地的小鹿来。

这个平行时空的武侠世界并没有宵禁,相反,到了晚上还有热闹的夜市,吃的喝的、玩的用的,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林念从破板门一路跑到虹桥,两个茶叶蛋都消耗掉了,又可以快乐地吃起来。而在夜市中吃吃喝喝的人不少,咬着糖葫芦的林念在其中并不显眼,毕竟她这回披上的马甲,是专门在吃吃喝喝哦不品鉴美食时使用的,简称吃货马甲,是张貌不起眼的大众脸。

“听说了没?悦来客栈有个人足足吃了四十碗饭,而且还在继续添饭!大家都在赌,看他究竟能吃多少碗饭,我寻思着,这莫不是个饭桶?”

林念吃完糖葫芦,坐在小摊上等着秘制小馄饨出锅时,听到隔壁一桌聊起了悦来客栈发生的事情。悦来客栈就在小馄饨摊的不远处,隐隐传来了叫好声,像是真的开了赌局,赌这位饭桶哦不大胃王究竟能吃多少碗饭。

另外一桌吃小馄饨的人也加入了讨论中,说道:“那小二一开始脸都黑了,哪有人只吃饭不吃菜的?光吃白饭客栈又能赚几个钱?不过随着那位胖客人越吃越多,客栈里的人也越来越多,倒是引来了新客人,那小二脸色又变好了。”

这家秘制小馄饨很香,吸引了不少客人,听说悦来客栈来了个这么能吃饭的客人,大家都十分感兴趣,恨不得立刻冲到悦来客栈去看个究竟,可小馄饨的味道也很香,令人难以取舍。

与林念同桌的两位客人见小馄饨还没有出锅,又听到悦来客栈那里似乎传来了叫好声,便跟老板娘说了声,起身离开了馄饨摊,去了悦来客栈。

就在这个时候,林念的那碗小馄饨好了,捧着喷香的馄饨碗,林念深吸了一口气,顿时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神情来。这小馄饨光是闻香,就十分让人心动了。

原本在等座位的陆小凤见林念这桌有了空位,便坐了下来,还十分好奇地问

林念:“其他人听到那位一口气吃40碗饭的客人,都很好奇,姑娘怎么一点儿也不惊讶的样子?难不成你认识那位客人?”

林念不认识陆小凤,但他的大红披风很显眼,一张脸虽然已不再年轻,蓄着两撇小胡子,但颜值跟刚才那些八卦的人比起来,算是很高了,那些人都可以算是路人甲,但这位红披风公子,看着像是个人物。

林念一口小馄饨下肚,鲜香的味道溢满口腔,等回味了这口馄饨之后,林念才反问道:“我见公子你好像也没什么惊讶的,难不成你也认识那位客人?”

陆小凤抓住了林念话中的“也”字,笑了起来:“你果然认识‘饭王’张炭,不错,我也认识他,毕竟像他这样喜欢吃饭还吃得很多的人,世上可不多。”

江湖上饭量好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张炭这般一口气要吃几十碗饭的人,十分罕见。这样的能人,林念在江南初遇时,觉得他非常适合搞吃播,因为看他吃饭实在太有趣,也太香了。

“饭王”张炭他一边吃饭就可以一边练功,他的功夫名称也很有趣,叫“反反神功”。剑神西门吹雪诚于剑,而饭王张炭诚于饭,他不仅喜欢吃饭,还喜欢研究怎样的饭更好吃,从选米到选煮饭的水,从挑煮饭所用的柴火及火候的掌控,张炭都有他的一番研究。

林念当时顶着这个马甲听张炭滔滔不绝地说起他的“饭经”时,觉得江湖之大,真的是无奇不有。因此林念给自己这个马甲取名为“菜香”,简洁明了,就是菜很香的意思。

陆小凤要了碗小馄饨,在等待的时候,他又跟林念搭起话来:“不知姑娘如何称呼?在下见你吃得这么香,该不会就是在江南很有名的菜香吧?”

林念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自来熟的人,而且她现在的马甲容貌平平,不可能会吸引什么爱搭讪的登徒子,只能说,这位红披风公子很爱交朋友?恰好,林念也是个爱交朋友的人。林念抱了抱拳,一只手还捏着勺子不愿放下,说道:“公子好眼色,我的确就是菜香,不过有名倒是公子谬赞了,我只是个平平无奇喜好品尝美食的人罢了。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陆小凤转着筷子筒里的筷子,

自我介绍道:“在下也是个平平无奇喜好品尝美食的人,姓陆,名小凤。”

林念的“平平无奇”不是自谦,毕竟她这个马甲主要就是吃吃喝喝,要不是之前跟张炭一起吃空了一个小饭馆的存量,也不会在江南有点小名气。但陆小凤的“平平无奇”就是自谦了,林念虽然之前没见过陆小凤,却听说过他的事迹,刚才见到他的两撇胡子和大红披风,也有些猜测,没想到还真是遇到了四条眉毛的陆小凤陆大侠。

当然啦,林念对陆小凤印象最深的,还是他红颜知己颇多,且不少都是江湖中出了名的“母老虎”,比如“冷罗刹”薛冰。但据说再凶的母老虎到了陆小凤的面前,也变成了小猫咪一只。林念一直很好奇陆小凤究竟长什么样子,为什么别人都说他有“四条眉毛”,如今见了真人,倒觉得还是方应看比较帅了……唉,颜狗的世界就是这么真实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