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出风头
因新买的宅子还在装修,傅容儿买下这个花魁红袖以后,便直接带回了爵爷府。
傅容儿并没有做什么掩饰,相反,为了表现她吃喝玩乐的一面,她特意让下人大张旗鼓的带来软轿接人,又允了红袖去和曾经的姐妹朋友告别。
红袖前一刻还在担忧自己的前途,害怕自己跌落花魁位置以后,面临的凄惨待遇,下一刻,一下就被最近的红人密斯公子买走了。
她的心情,自是复杂的。
毕竟,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她能够被人买走,她现在真的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噩梦一般的地方了,那个她以为她一辈子都无法离开的地方。
在等待爵爷府派马车前来接人以前,傅容儿对她说道,“红袖姑娘,十年,只要你为了工作十年时间,十年以后,我可以放你自由,让你去任何你想要去的地方,让你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公子的意思,十年后会还我卖身契吗?”
傅容儿点头,“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听完这话,红袖的心情自是激动的,她十五岁落入风尘,在被青楼的教养嬷嬷管教一年以后,参加花魁竞选,被评为新的红袖楼花魁,如今三年过去,也不过十九岁,但是在青楼,她已经成为昨日黄花一样存在的女孩儿了,对很多男人来说,没有了新鲜感。
如果继续在青楼停留下去,红袖最终只能被红袖楼榨干剩余价值,被人丢垃圾一
而那样的结果,肯定是红袖不愿意面对的结局,她还没有出人头地活到最后,还没有看着她的仇人被踩在脚下,她怎么能够就那样的屈辱的消失在这个世界?
那样的话,她受的那些苦,且不是白受了?
所以,对于傅容儿的这番话,不论真假,她都是当了真的。
她想,密斯公子这样的人物,这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想必是说话算话的。
不过,不论怎样,服侍一个男人总比服侍一群男人来得好。
红袖思绪万千,接下来,她前去向她曾经的朋友一一告别。
听说红袖被人赎身,不少人第一反应都以为是红袖相好的朱公子,等听说不是一直追捧红袖的朱公子以后,不少人都很诧异。
当然,也仅仅是诧异罢了。
在青楼里活着的人,见识多了太多的人情世故,对人心,早已看淡了。
不少人对于被赎身的红袖,都露出羡慕妒忌的神色来,红袖对于这样的目光,只是含笑迎对,既没有很骄傲,也没有奚落别人。
都是天涯沦落人,何必在自己得意的时候,挤兑别人?更别说她也只是刚刚脱离一个火坑,并不知道未来的前尘如何的可怜人。
等和大多数人打过招呼,红袖来到青楼的后院的柴火房。
在柴火房里,一个面容上长满斑点的女孩儿正在辛苦的砍柴,看见红袖,女孩儿迎过来,道,“红袖姐姐,你来了。”
女孩儿的声音如出谷的黄鹂,真是说不出的动听。
只是,单单听了声音以后,再看见女孩那张脸,便会觉得惋惜。
这女孩儿的脸型其实挺好看的,可惜的是脸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红色斑点,生生把女孩儿的一张脸给毁掉了。
这样的斑点,要在现代社会,拿激光治疗,就能把斑点去掉,而在古代,却没有了法子,这女孩儿即使嗓子再好听,注定了是一个丑女。
好在女孩儿流落在妓院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容貌倒是成了她的保护伞。
红袖看着女孩,叹息道,“红红,我要走了。”
红红先是一愣,接着,有些惊喜的道,“红袖姐姐,朱公子为你赎身了?”
此时再提起朱公子,红袖心里虽有些疼痛,但是却漠然了很多。
红袖道,“不是朱公子。”
“那是谁?”
红袖嗤笑道,“朱公子这样还在他娘怀抱里吃奶的
孩儿,怎么能一下拿出十万银两为了赎身?是富贵爵爷,京城的新贵富贵爵爷。”
红红对富贵爵爷不大了解,不过此时,心里也是极高兴的,一下抱住红袖,道,“红袖姐姐,太好了,真的太好了,以后,以后你可以过好日子了。”
红袖听了这话,却有些沉默了。
红袖当初在街上见到快要饿死的红红,一时心善,捡了回来。
红袖当年是花魁,自是能照拂几分,如今这般,一旦红袖离开,丑女红红还不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境地。
红袖想了一下,道,“我要走了,你怎么办?”
红红露出天真的笑容,道,“红袖姐姐,只要你过得好就行了,我都可以的。”
红红这样说,红袖越发不放心了,想了一下,她道,“我去求公子把你一起买了吧。”
红红听了这话,忙道,“红袖姐姐,你才过去,还没有立住脚,这…红袖姐姐,你别去给自己找麻烦了。
红袖摇了摇头,道,“公子很好说话,我就说我要多个人服侍,公子想必会答应的。”
稍后,红袖来到傅容儿跟前,低声道,“公子,我还想带走除了小月以外的另外一个人。”
傅容儿手里还少角色的,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