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姑站在岸上,抬头看去,就见码头热闹的很,小渔船差不多有上百条,多却不乱,出出入入。
码头旁边聚集了许多担着担子的小贩,叫卖胭脂水粉,各色小食,乍一看到像是南安城最繁华的市集。
来来往往的行人们不说红光满面,却还真有几分精神头。
方若华站在码头上举目远眺,远处能看到几个大工地,各处都在建设。
如今的船岛并没有她亲手塑造出来的模型,那么光彩夺目,它只是刚刚脱离了荒岛的模样,寥寥几个建筑物灰扑扑的,比左近村子里的茅草房自是好些,和南安城的风韵却无法相提并论。
但它却有一股生机,像是刚刚从荒漠里冒出头的一点绿芽,尚需要小心呵护,却是她来到此世间,能认认真真活过一生的根基所在。
“哎哟……啊!”
方若华一行人正准备上马车,就听见一声惨叫,齐齐转头看去。
只见一个读书人打扮的年轻男人,手上鲜血淋漓,正在原地使劲跳脚。
他眼前的地上倒着个小姑娘,正是刚才船上那个小女孩儿。
男人显然疼得厉害,双目赤红,一伸手揪住那女孩儿的头发,把人提溜起来,挥手就是两巴掌,叱骂道:“死丫头,你还敢咬人,还咬不咬了,你再咬一下试试?”
小女孩满嘴是血,瑟瑟发抖,却是咬紧牙关,说什么也不哭。
哪怕是如今这世道,幼小的孩子也容易引来旁人的同情心。
左右路人都目露不忍,连忙上前阻拦。
这读书人却是一转头就换了脸色,苦笑道:“各位街坊,不是我要教训这丫头,是这孩子性子太野,她是我的女儿,看看这脾气,一不如意连亲爹都咬,再不赶快管教管教,以后可怎么得了!”
路人一愣,都没想到竟是这么回事。
当爹的教导自家的女儿,外人可管不着。
读书人深吸了口气,拖着女儿向一艘小船上走去:“走,跟爹回家。”
小姑娘顿时受惊似的拼命挣扎,扭头哭喊:“姥姥,姥姥,我要姥姥!”
她声音又尖锐又高昂,嘶哑的厉害,仿佛特别害怕。
夜姑听得心里一颤,身体抑制不住地开始抖动,用力拿指甲刺破掌心,疼痛一阵阵传出来,她感觉才稍微好些。
方若华蹙眉。
只听嘶喊声就能听得出,这孩子是真的恐惧害怕,那种情绪,让人觉得很不自在。
方若华轻轻上前一步,伸手一敲年轻人的胳膊,小孩子就落了地。
夜姑顺手把人抱在怀里搂住。
那读书人愣了下,脸上也露出一丝不悦,转头怒道:“你们要做什么?难道还要阻止我们父女团圆不成?”
小姑娘似乎不敢看他,死死地抓住夜姑的胳膊,好似抓住了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急声道:“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我要找姥姥,我想姥姥。”
方若华低头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别急。”
说着她抬头一挑眉,轻声道:“这位公子,我不认得你,但是这孩子是我的人,她姥姥在我家当差,我可不能任凭你这么随随便便把人带走。”
读书人登时气急败坏:“我是他爹!”
“谁能给你作证?”
方若华一笑,“总不能任意一个男人跑到我这岛上来认女儿,我就乖乖把女孩子送给人家,如今这拐子可猖獗的很,什么花招没有。”
那人一噎,目光在方若华身上逡巡,见她衣着打扮虽不说奢华,但也绝不是周围这些灰扑扑的老百姓能比,怕是大户人家出身。
他便收了横眉怒气,显出一点痛心疾首,不看方若华,只低头冲那小姑娘道:“丫头,你奶奶想你想得厉害,快跟爹回家去,别在外面丢人现眼。”
这人明明没有疾言厉色,小姑娘却抖得更厉害,面色苍白,一脸惊恐,垂着头不说话。
那男人想了想,转头四顾抱拳,深吸了口气:“本是家丑不该外扬,可为了我这丫头,也顾不了那么多,她娘不检点,和土匪有了手尾,我实在受不了……”
他说着,泪流满面。
周围的路人听得都蹙眉。
“只能与她娘和离,可是孩子是我的,总不能让她跟着她那个不干不净的……哎,为了孩子好,今天我也得带她回家去。”
路人们听他这么说,登时都不愿意再多管闲事,这亲爹要带走亲女儿,任谁也管不着。
方若华顿住脚步,夜姑让小姑娘死死抱住大腿,一时也为难。
那男人却是一本正经地伸手拽住小姑娘的胳膊,并不与方若华纠缠,只盯着孩子:“且随爹回家。”
方若华也分辨不清这里面孰是孰非,但小女孩的恐惧是真的。
就算眼前这个确实是孩子的父亲,她也必须先想个办法把孩子留住,弄清楚一切因果再行处置。
留下孩子,对任何人都没有损失,但要让孩子同这人走,万一出点问题,就无法挽回。
前一段时间,她遇见过再也无法挽回的事,如今做任何决定,都无比小心。
那男人却趁着夜姑迟疑,一把将孩子拖到自己身边,牢牢挟制住:“你姓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