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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九八章 各有所得(1 / 2)

五月十一,备受关注的梁王郭冰溺杀杭州知府康子震一案终于在沸沸扬扬之中有了最终的定案。在此之前,被定性为康子震行为失当,郭冰失守误杀康子震的消息早已为朝廷上下所知晓。这其实引发了朝中极大的震动。

很多人认为,定性为误杀这是对世人的蒙蔽,是对朝廷上下智商的侮辱。这件案子绝对不可能是误杀。因此,要求复核此案的呼声也水涨船高。但其实,这种呼声并非来自于变法派的严正肃和方敦孺等人,而是另有一股力量在推波助澜。

实际上,在林家众人勇闯御史台衙门的第二天上午,郭冲便召见了方敦孺和严正肃。据宫中传来的消息是,皇上和两位重臣在御书房长谈一个多时辰,最终方敦孺和严正肃退出的时候脸上均有释然之色。这之后,便对此案再无任何明示,整个条例司衙门和变法派重要人物也三缄其口,再不对此案发表任何的说辞了。

很明显,有人不想此案如此了结,所以不断的发酵话题,并且上奏朝廷,提出质疑。然而,郭冲对于此案表现出了坚决的态度,他在初九日的早朝上当众将一叠奏折展示给群臣看。那些奏折全都是密封着的,根本没有拆封。也就是说,郭冲压根也没有去看那些关于此案上奏的折子。但看到关于此案的奏折,郭冲都丢到一旁根本无视。

群臣心中虽然不满,但也无可奈何。圣上的权威无人可撼动。圣上的决定无人可改变。就算那些奏折中声情并茂声嘶力竭的说明了此案对于朝廷法纪的破坏之大,对于上下官员心理影响之恶劣,要求必须查出真相的要求。郭冲全部无视。

那些上折子的官员倒也不敢跳出来在朝堂上公然上奏。原本他们的意图便是要以此案挑起皇族和变法派的矛盾,在扳倒梁王的同时造成两方的对立和仇恨。现在严正肃和方敦孺压根就没有反对,他们若是公然跳出来说话,岂非反而暴露了本身的目的。

当然,郭冲也表示,即便是误杀,此次也对梁王郭冰的行为严加惩罚绝不姑息。但在这种情形下,众人对于即将到来的对郭冰的惩罚并不抱期待。很多人认为,误杀之罪不会有什么太重的惩罚,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亲王还是亲王,毕竟是和皇上是同胞兄弟,包庇纵容都不足为奇。杀了朝廷命官都能被定为误杀,还能会有怎样的重罚?但也有人认为,能让严正肃和方敦孺闭嘴,认吃这哑巴亏的情形下,皇上必是承诺了严正肃和方敦孺什么。给予了足够的安抚。

十一日上午早朝上,谜底终于揭开。郭冲宣布了针对梁王一案的最终查勘结果和处罚的旨意。就梁王溺杀康子震一案的最终裁定定性为冲动之下的误杀。对郭冰行为失当,对朝廷命官擅自动用私刑,导致误杀官员的行为,郭冲给出了三大惩罚。

其一,夺梁王亲王之爵,降为郡王爵位。这个处罚既让人意外,却又在情理之中。亲王乃第一等爵位,皇室近亲方可授予。郡王则次一等,也非皇族专享。臣子功勋卓著者也可分封为郡王。夺梁王亲王之爵,这其中的意味耐人寻味。除了本身的爵位降低之外,更颇有些亲变疏的感觉在其中。

其二,罢郭冰剿匪大都督之职,坐镇杭州之权。责令郭冰搬往京城居住,不得于京外居留。

这一条处罚一出来,很多人顿时有茅塞顿开之感。对于了解内情的人而言,郭冰这一次虽然逃过了更为严厉的惩罚,但和夺爵相比,这个处罚才更为致命。

先皇在世时,为了保护梁王郭冰,任命他未剿匪大都督去杭州剿匪,准许他在杭州开府坐镇。这是极大的恩典。这么多年,郭冰能够安然无恙,便是因为有这道护身符。这也是郭冲一直耿耿于怀之事。他一直想将郭冰调回京城,想废止先皇当年的旨意,但一直没有能下定决心,也没找到机会。特别是杭州海匪一直猖獗的情形下,更是不可能找到理由去这么做。但现在,郭冲终于找到了这个机会,抓住了郭冰的错处。

郭冰失去了在杭州立足的资格,二十年经营的两浙路终为泡影。从此后他只能在京城待着,在郭冲的眼皮底下待着。他有任何不当的举动,都会被抓个正着。都将无所遁形。这无疑解决了郭冲内心处最为隐秘的担忧,将郭冰控制在自己手里,比杀了他,或者流放西夏之地更为妥当,且理由充足,不会为人所诟病。

其三,罚银一百万两,充入国库。责令补交助役银并利息三十五万两。

这一条看似只是罚款,而且其实知道梁王家底的人也都明白,这一百三十五万两的银子对梁王府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其实,罚银的表象下隐藏着一个目的。那三十五万两的助役银才是重点,之前郭冰可是抗拒不交的,郭冲也一直没有干涉。毕竟这是新法推行中的事情,郭冲不可能责令每一个官员和皇族豪门去缴纳助役银子。这是不符合郭冲的想法的。对于新法,郭冲的态度虽然是表态支持,但他不可能不给自己留余地。他要给自己留下腾挪的空间,绝不可能亲自去干涉新法推行中的具体事情。因为在郭冲心中,新法能否成功还没有十足的把握。如果新法失败,他要有后退的空间,要有甩锅的可能。他可不会将所有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所以,他必须有所克制。

但用惩罚的方式让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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