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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12章 谁解剖的尸体】下(1 / 2)

第二天早上,行刑队除了宝官外,其他人全体出发,有执行任务的,也有去观摩陈万风枪毙现场的。

赵宝官没跟张富才等人前往扶风,他想起叶勇交待的事情,趁着队里没人查下资料,再去火葬那边看看情况。

行刑所在办公楼属于中院的附楼,总共四层结构,一楼是车库,二楼是中院的职工餐厅,三楼行刑队,四楼装备室。

中法院其他机构都在标志性大楼里,公、检、法三家向来是市政形象工程,在市区南岸新规划中,三家强力部门都修建了气派的机关大楼。

中法院的办公大楼同许多城市一样,按天秤形状设计修建,楼前是开阔的广场,中间部分是党政纪检、执行、立案、技术研究等办公区,左右分设民事、刑事一二三庭。

行刑队档案因新成立不到一年,还没移交到中院档案室,暂归行刑队办公室。

行刑队是副处级机构,队长张富才是二级警督,没有进入法院党委,兼了队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党委委员,副队长暂缺。

下设三个科级部门,行刑队办公室、执行组、政工科,办公室主任吴起华,是原铜锋县武警中队指导员转业就任,执行组长赵雄杰,政工科长是法警队的萧何。

办公室编职五人,除主任外,书记员两名,李友友和赵宝官,后勤吕小青,档案文书名叫孙国记。

赵宝官现在已经成了行刑队的万精油,本来他为人较和善,比较低调,随叫随到,所以他即是行刑队书记员、执行员,同时也兼着办公室秘书。

没事还要帮张富才写总结报告讲话稿之类的,所以在办公室,基本没他不知道的事。

说来也挺无奈的,行刑队除了有职务的没过五十岁,其他人,要么是赵宝官和李友友这种新进人员,其他人都是五十岁以上的老革命。

特别是执行组,六个人,赵杰雄51岁,其他五人平均年龄53岁。

两人来自市监狱,两人来自市公安局,两人来自法警队。

办公室里,吕小青和孙国记都是五十岁,要不是行刑队待遇高,除了这么些年纪大,升职无望,资历够老,无欲无求的老同志外,真没什么人愿意来。

另外,办公室主任吴起华和政工科长萧何,都是属于来行刑队混资历,提升级别的。

自从行刑队长周明良调任检察长后,张富才主持行刑队工作,还差一名副队长,这个位置将在吴起华和萧何两人中产生。

本来执行组长赵雄杰最有希望,行刑队最大的职能,在于死刑执行,可老赵年龄过了,他也没指望升官,所以算下来,要么是两人中提拔一个,要么从外边调人。

孙国记负责文件收发流转和档案管理,他不像赵宝官这样自由,本身行刑队也没有太多的文件来往,大多是中院转下来的文件。

所以档桉收集管理,并不规范,就在办公室孙国记位置后边的书柜中,赵宝官轻易将执行记录翻出来,他现在记忆力超强,随手翻过,一页页查找相关登记。

从记录上显示一切正常,确实没有任何死刑犯签过遗体或者器官捐赠协议,所有程序完全正确。

赵宝官还是没想通,谁会解剖死刑犯的尸体?

一拍脑袋,突然想起,还有两个环节,法医王劝那儿有行刑用药领取、使用登记,遗体解剖等。

可是王劝并不在行刑队办公,他编职挂在行刑队,但本人却在公安局上班,有任务的时候才会过来。

为什么要看法医这个环节呢?

行刑队的所有资料显示,特别是遗体处理这边,资料记录得相当简单,执行完成死刑后,遗体由某某移交到市火葬场,按规定存放十日。

那火葬场在夏天时候,基本不会将无人认领的遗体存放十天,有人认领的遗体,也会在当天火化,带走骨灰。

本来嘛,死刑犯难不成还搞个葬礼?

本身是个不体面的事情,赶紧处理完遗体,巴不得时间过快点,让人们遗忘家里有个死刑犯的丑闻。

行刑队这边记录没问题,执行过程,按赵宝官参与的几例来看,也没问题。

解剖尸体,只剩下两个环节,一在法医,如果法医有相关的解剖需求,也会打申请,详细记录解剖过程,时间地点事件,一样不少。

这个环节行刑队管不着,如果死刑犯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按说是不能动遗体的,可无人认领的话,根据某些特定需要,法医会在领导的默许下,悄悄解剖。

所以这是赵宝官要查找的法医环节。

还有一个环节在火葬场,不排除火葬方为谋私利,私自贩卖遗体给人解剖,也不排除火葬厂的人将遗体某些器官贩卖给非法人员。

比如眼角膜,肾脏等。

但注射死刑的,内脏基本不能再用,贩卖内脏必须是活体,人还活着时摘除下来,在短时间内进行移植。

行刑队这边肯定要先确定人死亡后,才会处理遗体,这个时候,人体器官的价值,基本丧失。

赵宝官刚要打电话给法医王劝询问,是否有过私下解剖的事情,可转念间想到叶勇的叮嘱,只能暂时作罢。

他打算先去火葬场。

按照叶勇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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